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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门一年到一个县督查19次多不多?

碧翰烽/文

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是当下基层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优化督查检查考核,是破解基层减负问题的重要举措。

关于督查检查考核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方面是项目指标设计方面比较繁杂,容易脱实向虚。从百分制到千分制,从几项到几百项,令人眼花缭乱,最终不少指标都做成了纸上文章,文来文往,不切实际。

另一方面是督查检查考核方式存在问题,容易干扰基层。比如频次太多,据有关情况通报,某地一个部门去年到一个县就督查了19次。有一个部门2个月内7次对同一乡镇进行督导。

比如督查部门扎堆,一天之内,可能有多个部门同时到一个县或一个乡进行督查检查,让基层应接不暇。送走了一个检查组,又迎来了下一个检查组

再比如有的督查检查就是挑刺找茬,基层没有异议权。尤其是在纸面文章方面挑毛病,在一些存在层层加码工作任务的层面找麻烦,使得基层难以应对,埋怨很多。

所以,有部分基层干部甚至就反映,应该全面取消督查检查考核。实际上,这种做法也不现实,毕竟要落实工作、推进工作,还得要通过督查检查考核的方式,不然,又有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推进工作措施任务落实落地呢?

现实可行的办法,还是要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重点在于做好“减”字文章。

一是减指标体系。对于督查检查考核的指标体系,应该大幅减少,应该突出重点,不宜面面俱到。指标应该设立上限,最好以十项左右的指标为限。

而且,指标体系的设计应该以结果为原则,凡是能够量化、容易获取、不易造假、没有争议的指标,才有意义纳入指标体系,达不到这些标准的不能纳入指标体系。

二是减工作目标。开展工作应该遵循客观实际,不能把目标定得过高,不能事事追求百分之百,不能有“洁癖”症,真正防止工作目标层层加码。

现在有些工作目标定得过高,基层费了好大好大的劲,也难以完成。还有就是有的只是下达目标任务,却没有配套或考虑相应的人财物资源职权等保障,属于“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也是有问题的。

另外,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还要考虑依法办事的原则,不能靠游走在违法边缘来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这样问题更大。

三是减实地检查。现在是大数据互联网时代,应该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部门数据共享、互联网数据收集等方式,加强对地方和单位工作效果的数据分析评估,以数据分析评估作为督查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这种数据评估治理应该成为一种重要方式。

就像开展督查工作,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加强网上信息收集,配套开展暗访调查,从而精准掌握问题。

实际上,现在有些实地督查检查,查不出太多实际问题,无非就是体现部门的权威,刷刷存在感。有些真正的问题,并不能通过实地督查检查所发现。那些即使发现问题的,也是通过其它一些渠道掌握了线索问题。

四是减痕迹内容。在检查内容方面,应该最大限度减少开会发文、台账资料等形式上的内容要求,甚至不需要进行任何资料的检查,应该主要通过结果数据、现场检查、访谈调查等方式进行。即便是法定文书或自然而然形成的原始文件资料,也主要用于核实相关问题和结果,不必作为督查检查考核的细则内容。

好的督查检查考核,最终是要推动工作落实落地,推动问题隐患真正解决,推动基层提高治理能力水平,并且不给基层增负,不干扰基层,让基层有话语权,切实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