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网络上一起实名申冤事件,其情节之荒诞,即便是宝莱坞也想不出来的。

原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沈承刚网上实名喊冤,称自己被诬陷“徇私枉法罪”而获刑2年6个月,刑满出狱后申诉被驳回,现在不得已上网喊冤。

关键证人七星关区检察院原检察官曹宣祥也和他一起喊冤,称自己是被刑讯逼供才作了伪证,导致沈承刚蒙冤——曹宣祥本人也因该案被判1年、缓刑2年。

下图左为沈承刚,右为曹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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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的案情是这样的——

2015年1月31日凌晨,七星关区“莉莉玛莲”酒吧里,因为一个玩笑话,汪某用酒瓶砸伤了翟某的眼睛,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

公安局刑事立案后,汪某找人与翟某协商,愿意赔偿15万元,以免于刑事责任。

翟某妻子的舅舅,就是时任检察官曹宣祥,曹宣祥找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沈承刚帮忙,沈承刚打电话给办案人员,办案人员安排重新鉴定伤情,将重伤二级改成了轻伤一级。

此案皆大欢喜:汪某逃脱了牢狱之灾,翟某得了15万赔偿。

如果就此结束,倒也差强人意,毕竟没有哪个人遭到不公正的欺凌。

但是4年之后,汪某又出事了。他因参与当地某村支书的黑社会组织犯罪而被判13年,这件4年前的旧案也被翻了出来,让检察官曹宣祥和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沈承刚都吃了官司。

如今,两人一起合作实名审冤。

沈承刚说,他当时根本不知道有酒吧打人案这回事,也没有参与其中帮助汪某脱罪。

曹宣祥说,他之所以承认找沈承刚帮忙,是因为遭到刑讯逼供,扛不住了才作了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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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承刚与曹宣祥两人分别于2019年10月及2020年1月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推出沈承刚于2022年4月份刑满,曹宣祥于2022年底缓刑期满。

然后两人联手申诉,但很快就被驳回了。

根据现有公开信息,我们无法判断他们到底有没有参与那起徇私枉法案。

但是,我们可以确认一个事实——

该案当中的确有徇私枉法犯罪事实!

翟某第一次鉴定为重伤二级,且公安局已经刑事立案的情况下,有多少人有“能力”将重伤二级重新鉴定为轻伤一级?

问题只是:徇私枉法的是不是沈承刚和曹宣祥?

如果不是他们,那又是谁呢?

沈承刚的两句话颇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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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他说,自己之所以蒙冤,与时任毕节市委书记周建琨的表态有关。周书记在多个场合都宣称,一定要将沈承刚办成铁案!

周建琨已于2022年11月被拿下,并因受贿罪于今年3月被判无期徒刑。

也许,沈承刚正是因为周建琨被判重罪才决定网上实名申冤。

如果这句话为真,那么此案就与迁西李贵富“办”马树山同样的性质——地方大员干预案件。

那么请问:沈承刚在任的时候,有没有听从过地方大员们的指令去办案呢?

其二,他说“没想到自己也会被蒙冤”。

对这句话,我只能“呵呵”了。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冤案?就是因为这些办案人“想不到”自己也会蒙冤!

在他们心目中,吃冤枉官司这种倒霉事,只有底层普通人才会碰到,自己的身份高人一等,是绝不会这么倒霉的。

其实,当他们随意制造冤案时,同时也为自己被冤埋下了种子。

他们掷出的每一支镖,都可能回旋到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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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自己蒙冤在狱时,曾接触到一名原法官。他说,当自己站在被告席上百口莫辩时,才想到自己当法官的时候,不知道冤枉了多少人。

所以被判有罪后,他当庭表示不上诉,说这是对自己多年来随意判案的报应,他决定用服刑来洗刷自己的罪孽。

他还劝审判他的法官吸取他的教训。

虽然张艺谋的电影《第二十条》中的检察官说:你办的不只是案子,还是别人的人生。

但我相信,绝大多数办案人心里还有一句话:那是别人的人生,关我啥事!

至于沈承刚,我不知道他在此案中是否确实蒙了冤,但我同样相信: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不可能没有冤枉过别人。

绝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