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公安分局接到群众郭先生报警,称“有人从微信聊天群里乱发虚假信息侮辱我!” 给郭先生的生活造成极大困扰。经网安民警查证,这些信息系谣言。

经查:违法行为人尚某(女,33岁)因与报警人郭先生有个人矛盾,为泄私愤,多次编造针对郭先生的侮辱性言论在多个微信聊天群发布,并拨打骚扰电话、发布骚扰信息,严重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尚某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东营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尚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下一步,东营公安分局将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打击整治力度,依法保护广大网民合法权益。

同时,也呼吁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来源: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本文内容为转载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私信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