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6月6日作出的“沧城执决字〔2024〕第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介绍,沧州东塑恒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依附城市道路进行管线施工,该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沧州东塑恒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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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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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