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仓区法院西虢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企业间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高效率开展调解工作,主持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审判团队第一时间前往租赁场地,通过法官现场督促,使调解协议得到全面履行,最终彻底解决了矛盾纠纷。

租赁合同起纠纷

据悉,这起涉及两家企业间的合同纠纷时间跨度长、案涉金额大。2014年10月,原告甲公司、被告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其占有的部分土地及厂房租赁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租赁费用,并约定租赁费用逐年递增。该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共计向甲公司支付租赁费用380余万元。后因乙公司经营不善,经济陷入困难,拖欠甲公司租赁费近200万元未付。甲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法官全力促调解

案件诉至陈仓区法院后,该案审判团队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判,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双方均为当地有影响的企业,应坚持“调解优先”的办案原则,助力企业化解纠纷,助力辖区经济发展。在这种思路指导下,审判团队组织原、被告双方开展了多次庭前调解。办案法官一方面从法理入手,向原、被告双方讲解法律,释明法律规定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另一方面从情理入手,引导双方企业从“诚信为本、合作共赢”的角度出发,充分进行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全力推进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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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企业终和解

经过审判团队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企业最终协商一致,达成了和解协议。根据该协议,被告乙公司以其公司厂房内所有投资、配套设施及固定资产,抵顶拖欠原告甲公司的租赁费,并且承诺在七日内搬离厂房。同时,被告乙公司当庭向原告甲公司支付了包括本次案件诉讼费等在内的补偿费用等,至此双方再无任何纠纷。‍

履行协议止纷争

和解协议达成后,办案法官考虑到厂房内设备和原材料较多,如不能在审理阶段督促履行完毕,案件将会进入执行程序,产生新的纷争。为了彻底解决双方企业间的纠纷,审判团队迅速前往被告乙公司的租赁场地,对机械设备、配套设施及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登记,并现场确定权属。同时在原告甲公司的协助下,让被告乙公司搬离生活用品等物品,并现场办理交接手续,促使协议内容得到了全面履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陈仓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继续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找准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以高质量的司法审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