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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海口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解除禁摩或者限摩不限制小排量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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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希望海口能解除禁摩或者限摩不限制小排量摩托。

官方回复

海口市公安局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海口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降低城市道路事故发生率,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在深入调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采取限制摩托车通行的措施。

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加重了城市道路交通压力,道路交通状况逐步恶化。截至2024年4月30日,我市摩托车保有量2.7万余辆,小客车保有量99.9万余辆,机动车的不断增长,造成道路拥堵加剧,交通事故频发等问题。

同时,我市主城区道路人流量、车流量大,属于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区域,为保障城市道路通行安全和通行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海口市公安局对摩托车采取“限行”措施,禁止摩托车在限行区域内行驶,限行区域外允许通行。

限行区域外行驶摩托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悬挂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机动车牌照;持有D或者E驾驶证;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海口市公安局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及道路路网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采取“限摩”政策。

根据《海口市公安局关于海口市区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设置禁区范围如下,以白驹大道与琼山大道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滨江西路交叉路口、新大洲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S81公路与椰海大道匝道口、龙昆南延长线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学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口、椰海大道与海榆中线交叉路口、海榆中线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南海大道与科技大道交叉路口、科技大道与海盛路交叉路口、海盛路与长秀路交叉口、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口(往北延伸至海岸线)为分界的连线,与海口市北侧海岸沿线和东侧南渡江沿线(含海甸岛、新埠岛)形成的闭合区域内的所有道路。感谢网民对海口交管工作的关注与理解。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