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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广大市民: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降雨增多,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也是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高发期。为防止广大市民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造成中毒事件发生,大悟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一、消费者要做好三“不”

1.不采摘。外出时,广大市民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等,由于鉴别毒蘑菇并不容易,请不要轻易采摘。

2.不购买。勿从路边摊贩处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食用。

3.不食用。为避免食物中毒,家庭要慎食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二、食品经营者要做好三“要”

1.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

2.要严格挑选原料食材。各类单位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利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药食同源食材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3.要懂应急处置流程。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建立和掌握野生蘑菇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一旦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恶心、呕吐、幻视幻听等疑是食物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

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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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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