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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对固体废物未采取防护措施,安徽马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被罚款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马环罚〔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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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显示,该公司在跃进桥南侧场地堆放高炉水渣,堆场面积约5000平方米,场地地面铺设有砖块,砖块间存在缝隙和破损,堆场未规范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护措施,堆场西侧地面积水呈碱性,存在碱性淋溶水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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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及第二款,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80000元。

据公司官网,安徽马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由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嘉华集团于2002年合资组建,公司是专业生产高炉矿渣微粉、矿山充填固结剂等有关水渣深加工和贸易的绿色环保企业。企查查信息显示,宝武环科马鞍山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刘利娜 责编 | 刘利娜 审核 | 王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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