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新余赣新医院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被新余市渝水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新余赣新医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存在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情况。

新余赣新医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构成了消防法违规行为。对此,新余市渝水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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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