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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家中审判席

温情解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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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的高温,都没想到能够在家中开庭。孙法官真是个有人情味的法官,赫山区法院也是个有温度的法院”,瘫痪在床的被告熊某某老伴感慨地说。

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沧水铺人民法庭的干警们不惧高温烈日,将庭审现场搬到被告家中,在沧水铺镇石新桥村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到家门口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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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案的诉前阶段,沧水铺人民法庭法官助理杨帆提前与被告熊某某的家人沟通,发现熊某某瘫痪在床,有轻微老年痴呆,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思,没有聘请代理人,且家里人也不了解案件情况、缺乏相应法律知识。为切实解决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诉讼,杨帆主动告知被告熊某某家人可以向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经被告熊某某家人申请,司法所指派了一名法律工作者担任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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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原告韩某某聘请的律师与被告熊某某代理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后,原告韩某某决定追加当时项目的分包人刘某某与周某某作为被告。同时,承办法官孙黎丽前往被告熊某某家中,了解相关案件情况后,考虑到被告熊某某瘫痪在床,行动不便,再加上连日高温,决定巡回审理该案。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帮助双方理清法律关系。进入调解阶段后,承办法官以双方争议的焦点为切入点,耐心细致地分析利弊,并给出合理建议,最终成功达成调解方案,即由被告刘某某、周某某分期给付原告韩某某劳务工资130000元和诉讼费2000元。

庭审结束后,被告刘某某、周某某聘请的律师说:今天这种巡回法庭还是第一次参加,我认为这是非常好的便民服务,打通了诉讼的“最后一公里”,也更能够将案件事实查清,让人民群众在第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审:皮宣文

二审:李鑫航

一审:龚亦芳

供稿:杨 帆

2024年第125期之一

总第16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