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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强调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同时明确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有利于凝聚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近期,金山区行政复议局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要求,成功办理金山区首例“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申请人袁某之父受雇于上海某公司,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去年11月某日,袁父值夜班时突感身体不适,当晚前往医院就诊,两天后抢救无效离世,原因为“乳酸酸中毒”。袁某向区人社局申请认定工伤,区人社局经调查后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袁某对此不服,向区行政复议局提出复议申请。

01

领导帮办,过程衔接“零时差”

区行政复议局收到袁某的初步申请后,了解到其符合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区司法局党委书记黄杰国认领此次帮办事项后,组织区行政复议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研究。申请人正式提交材料当日,黄杰国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等候,从接待至受理申请、律师指派全流程参与帮办,行政复议和法律援助申请均于当天上午成功受理,并指派上海理度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律师沈海平办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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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开门复议,释法说理“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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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某不服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心结在于其认为袁父工作中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离世原因与工作具有关联性。对此,区行政复议局创新办案思路和理念,积极会同区人社局、用人单位,邀请袁某及其法律援助律师一同前往袁父此前工作的车间,了解其生前工作的环境,用人单位介绍机器的操作流程,区人社局对工伤认定期间的医学咨询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并围绕“乳酸酸中毒”与工作关联度进行释法说理,袁某因此认可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打开“法结”、解开“心结”并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至此本案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03

案结事了,法律援助“不打烊”

本案行政争议虽已化解,但区行政复议局考虑到袁某对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申领以及用人单位的补偿事项及相关程序缺乏了解,区行政复议局、区人社局向袁某指明了路径并要求法律援助律师坚持一贯到底的服务态度,为袁某争取合法权益继续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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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区行政复议局将继续贯彻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要求,深化“复议+”模式,健全“复议+法援”“复议+调解”的工作机制,凝聚起化解纠纷的强大合力,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