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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并高质效落实《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关于深化拓展“争优争先争效,评庭评案评选”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推动常态化听庭评议活动的开展,不断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李某某行贿罪一案开展听庭评议。

此次庭审还邀请税务部门,国企,金融部门等100余人到庭旁听。

庭审过程中

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以电子示证方式完整举证质证,充分证明了被告人犯行贿罪的犯罪事实,法庭答辩中有针对性地对焦点问题一一剖析回应。

同时以案释法,助力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通过典型案件示范,给在场国企工作人员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收获良多,通过“身边人”的真实案例,近距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以及跨过法律“红线”所产生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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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沙县区检察院听庭人员以座谈交流的形式对庭审活动进行了集中评议。

评议人员针对公诉人的法律文书质量、庭审讯问思路、举证质证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评议,在充分肯定公诉人专业素养的同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

沙县区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刑事案件常态化听庭评议活动,以案促学,以案实践,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的专业素养,推动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供稿:第一检察部

编辑:郑金龙

初审:吴凯

审核:张慧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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