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12时41分许,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南岗派出所接到居民张女士报警,称其在柴河林业局某门市门口遭张某殴打。民警抵达现场后获悉,张某醉酒后与张女士夫妇产生争执,并出手殴打了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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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依法将张某传唤至执法办案区接受询问。到达办案区后,张某拒绝配合约束酒醒,对执法民警加以辱骂,还伸手击打民警面部。接到南岗派出所的反馈,柴河分局立即启动维权机制,指派治安大队全力侦办此案,南岗派出所协助,法制大队对案件定性及处理予以全程指导。待张某安全约束酒醒后,民警对其展开依法询问。在民警的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办案区视频以及证人证言等铁证面前,张某对自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懊悔不已,连连向民警致歉。

6月26日,张某因殴打他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柴河分局处以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黄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