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4日凌晨,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了浙江金华义乌市公安局王局长:“我是福田乡王牌村村民林太荣,我村发生杀人放火案,被杀的两人送医院时死亡。”(备注:1992年福田乡并入稠城镇,2001年,稠城撤销镇成稠城街道)

王局长立即令刑警队全体紧急出动。

在医院死亡的是楼良森(男,35岁)和他的儿子楼俊龙(男,9岁)。当刑警们赶到现场时,余火仍在燃烧。群众说楼良森的母亲王园香(56岁)和楼的大儿子楼俊强(男,10岁)尚在火堆下面,干警们立即叫来村干部用柴油机(停电)组织抽水,把火灌灭,抢救尸体。

12月4日8时40分,在金华市公安局金文许局长、义乌市公安局王如银副局长的统一指挥下,由该村支部书记王开进、村长楼良兴同志见证,对现场进行了勘查。

现场位于福田乡王牌村中部的一幢十一间楼房,整幢房呈凹形状,均系砖木结构。中心现场位于该幢房屋的北端坐北朝南的一排五间,五间楼房的房顶均已塌方,焦木瓦砾,断壁残垣,现场一片废墟。从东往西数第一间楼下是楼良森、楼俊龙睡的床,着火时两人被群众抬出;第二间是楼梯、锅灶、厕所间;第三间楼上是王园香、楼俊强睡的床,经清理发现,该间距北墙100公分,距东墙440公分有一具头朝东南、足朝西北方向大部分烧毁碳化、人体组织缺损的尸体,呈侧卧状,从残留部分判断是楼俊强;该间距北墙310公分、东墙300公分有一具头朝西北、足朝东南,已碳化为残缺不全的尸体,呈仰卧状,判断应是王园香。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现场成立“12·4”专案组,经初步调查得知:

一、楼良森的父亲楼正有原在浙江省公安厅庆华招待所工作,后调回义乌市任桥东供销社经理;其母王园香为家庭妇女;楼良森及其妻陈园菊(33岁)在山东济南市摆摊做生意,两个小孩楼俊强、楼俊龙由母亲王园香照看在家读书。全家与他人没有矛盾纠葛,发案时楼正有、陈园菊均不在家。

二、楼良森常从济南回家买货,每次约一星期许,都是携带一只黑色的牛津包,这一点村人皆知。从抢救出来的一张写字台抽屉里发现有人民币25000元,判断应是楼良森带回来买货的钱。

三、楼良森喜好赌博,每次回家都要搓麻将搞点“刺激”。12月3日下午5时许到家,7点就去同村龚应月家赌博,夜11时回家睡觉,发案时间应在11时以后。调查群众证实,起火时间是深夜3时15分。

四、楼良森所在的房屋系一座院落式楼房,门楼高大,无法攀越,有四个大门通人,但夜间均上锁。东北侧大门外边上是楼良森房间的门,经此门也可入院,但楼良森及家人睡觉后,门就全部上锁。犯罪嫌疑人入院进屋,只有预先潜伏才有可能。

从以上情况分析,楼良森当天下午回家,当晚被杀,犯罪嫌疑人应是熟悉楼良森家庭情况的人,性质为财杀的可能性大。因此,调查工作首先从当晚与楼良森一起赌博的人员开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晚在龚应月家搓麻将赌博的共四人。林太荣带去50元,输掉10~20元;王开平带去600元,输掉130元左右,实际输掉现金是90元,其余部分与龚应月抵消先前的赌博账;龚应月赢10元;楼良森赢得最多,约100元左右,经过调查,参赌的三人均被一一否定。在此基础上,对赌博人员扩大至次数最多、赌注最大的人身上进行调查。

嗜赌如命首推楼良春。

12月4日早上8时许,楼良春刚从前店乡洪界村女儿楼香娟家回村,就被专案组叫来。此人又名楼樟奶,1937年12月24日生,高小文化,是村里有名的泼皮无赖,1977年因故意伤害罪判刑5年,1982年11月刑满释放在家务农。谈话时,楼良春头戴米黄色工人帽,身着呢制服,藏青色裤子。

问:昨晚你参加过救火吗?

答:参加过。

问:你这身衣服是什么时候穿的?

答:已经6~7天了,昨晚救火时就穿这身衣服。

如此干净整洁的呢料服装怎会穿着六七天,并参加过救火?疑问促使侦查人员检查了他的衣服。棉毛衫、衬衣袖口上有血迹!手表上有血迹!毛线裤脚管外侧有血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侦查员一边与楼良春慢慢地谈话,慢慢地做笔录,稳住他;令楼良春脱下棉毛衫、衬衣、毛线裤予以扣押;一边集中警力围绕楼良春调查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12月3日下午6时30分许,楼良春在荣华代销门口碰见林太荣,林约楼良春一起去龚应月家同楼良森赌博,楼良春说没有钱不去。7时许,王大玉在龚应月家门口与楼良春相遇,楼去推过龚应月家的铁门,因里面锁住进不去,就走掉了。这就证实,楼良春知道楼良森回家,并在龚应月家赌博。

第二、楼良春平常几乎天天戴一顶米黄色工人帽,经调查救火群众,救火时楼良春未戴帽子,穿的是米黄色衣服。楼良春毛线裤上的血迹是渗透形成的,内裤有血而外裤无血,说明已换过裤子。这就证实,楼良春所说衣服没有换过,纯属假话。

第三、12月4日早上7时许,楼良春骑自行车去女儿楼香娟家,8时返回村里。调查楼香娟,她说其父是来叫我去收糖梗的,什么时候有空就什么时候去,并说楼良森一家四个被人杀死的事,一会儿就走了。楼良春洪界之行来去匆匆,并无实质性的内容。

第四、楼良春身上的血是哪里来的?因为参加过救火,是否可能在抢救楼良森、楼俊龙时沾上的?楼良森父子是睡在被窝里被人杀死的,救火时,楼仁通把楼俊龙抱出来交给陈利盛,陈利盛又递给楼仁通,楼仁通就抱着楼俊龙坐上三轮车。在抢救楼良森时,陈有良把楼良森拖到床沿,因拖不动,楼正木来帮忙,两人将楼良森抬出放在门口天井地上,由王潮华扶着。王潮华在三轮车上铺好被子,王潮华、陈利盛抬头,楼晓民、于茂抬脚,一起把楼良森抬上三轮车,开车的驾驶员是熊大忠。

由于救火救人时一片混乱,防止出现记忆错误,专案组组织上述人员及车辆进行了现场实验,从而完全证实楼良春没有参加过抢救楼良森、楼俊龙的行动,也就不可能沾上他俩的血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以上调查,专案组认为楼良春嫌疑重大,审查楼良春的条件已经具备,决定挑选精干的、有审查经验的刑警队长金洪潮、刑警队指导员吴有轩、侦查员石长禄审讯楼良春。

楼良春是个泼皮无赖,善于狡辩;心理承受能力较强;受过打击,有一套对付审讯的办法;审讯员手上证据尚不充分,各项检验结果还没有出来。因此,搞好审讯是突破案件的重要环节。对被告人的讯问,实际上是审讯人员与被告人双方心理交锋和智能较量,有效地控制和利用被告人的心理,是审讯工作中的一项技巧。

审讯由办过楼良春案件、了解楼良春性格特点的刑警队三名有审讯经验的同志参加。审讯前进行了周密的研究,把楼良春在救火后换过衣服而本人又拒绝这一事实作为突破口,然后步步紧逼,再提出血的问题。

12月4日20时开始,对楼良春的审讯正在紧张的进行。

问:你现在穿在身上的呢中山装和藏青色裤子是什么时候穿的?

答:已经穿6~7天了。昨天晚上救火也是穿的这身衣服,给某某家抢救架子车,给某某家搬装米的大坛子,膝上还碰破了一块皮,穿的都是这身衣服裤子。

问:你这说的纯粹是假话了,参加过紧张的救火,还能有这般干净的衣服?经过我们调查证实,你参加过救火不错,但穿的衣裤根本就不是现在这一套!

答:我忘记了。这衣服是今天早上换的,因为今天早上我去前店乡洪界村叫我女儿楼香娟收糖梗。

问:你家的糖梗什么时候交糖厂?(糖厂收购糖梗是发给收购计划票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拥挤,方便群众,在计划票上规定有具体收购日期和数量。)

答:不知道。

即使这样简单的问题他也要耍无赖,再问什么都说不知道。楼良春除了一般罪犯的共同心理特点外,最突出的是幻想死里求生,考虑的问题不是刑期长短,而是生死存亡。因此,审讯中楼良春精神高度紧张,高度敏感,吃软不吃硬,感情极易冲动,心理极易对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审讯要继续下去,话还是从收糖梗说下去。

问:一般来说,你专程叫楼香娟收糖梗,说明时间紧迫,可你什么时间都不知道,且去了后对香娟说:什么时候来都可以。这是什么意思?

答:收起来等就是了。

问:你换下的衣服呢?

答:放在家里,是灰白色的西装,挂在门后墙上。我一共有三件西装,还有两件新一些的西装挂在大衣柜里,也是白灰色的。(立即派人提取衣裤,经仔细检查,没有血迹)

问:你毛线裤脚管上的血是哪里来的?

答:我近段时间没有接触过血,楼良森上车时是我抬的脚,他脚上是没有血的。我裤子上的血是怎么来的,我搞不清楚。

问:难道你衣服袖口上的血、手表上的血也搞不清楚吗?你自己身上的东西你自己搞不清楚,谁搞得清楚?

答:我不清楚。我知道血是可以鉴定的,你们鉴定就是了。

问:这当然用不着你说。我们已经调查过抬楼良森上车的群众,根本就没有你,你又讲了假话。你近段时间没有接触过血,也没有抬过楼良森,你身上的血是天上掉下来的吗?我们应该相信群众、相信科学,客观存在的东西是否认不了的。你虽然想毁灭罪证但功夫尚不到家,衣服裤子也被我们扣押了,你想毁也毁不了啦,除了坦白交代,还有什么路可走?

答:你们不讲理,片面相信群众,照你们这么说,楼良森是我杀的啦?那就算我杀吧!

问:好么,如实交代杀人经过?

答:我没有杀人,叫我怎么交代?如果是我杀的,你们马上就可以枪毙我!

问:这是后话。我们要求你把你身上的血是怎么来的讲清楚。请注意,是你身上的血,我们要求你讲你身上的血,而不是别人身上的血,这难道是不讲理吗?

答:你们不是清官,我没有杀人,你们非要诬我杀人。

问:我们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法律这杆秤为什么不准确?因为你还没有把你衣裤的血放进去秤,把这些血放进去秤就准确了。把血的事情讲清楚。

答:你们也不动脑筋想一想,我一个54岁的人,把四个人都杀掉,怎么杀?

问:这正是要你回答的问题,你该不会忘记,1977年你用斧子把两个年轻力壮的人砍成重伤而判5年刑?

答:以前有错误并不等于现在会杀人,照你们这样说是我用斧子把他们四个砍死的?

问:用什么杀死的你清楚,我们也清楚。你应该知道坐在你面前的是什么样的人,你判刑5年是我们办的,吴家康枪毙掉了,当时你还处于被害人的地位,还退还给你120元钱,你难道不认识我们了?

答:我知道,发票我还保存着。说我杀人,你们总有证据的,你们枪毙我好了。

问:且慢说这个话,我们现在让你把身上的血讲清楚。

答:近段时间我没有接触过血,楼良森脚上也没有血,我身上的血是有源的,与我有关。这样,你们总该明白了吧?

问:当然明白,但话还是要说清楚,迟说不如早说,否则你背着那个包袱心里也不好受的。

审查直至12月5日下午19时20分,楼良春终于动摇了,21时许交代了全部罪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楼良春自去年以来,借钱赌博,共输掉5000多元,无法还账。得知楼良森做生意回家,并去龚应月家赌博,就萌发了去偷钱的念头。

12月3日晚8时许,楼良春趁王园香、楼俊强、楼俊龙看电视之机,潜入楼家,隐蔽在楼上的稻草堆中。9时许,王园香关了大门,带了楼俊强上楼睡觉,楼俊龙则睡在楼下。11时许,楼良森搓完麻将回家在楼下同楼俊龙睡觉。

为让他们睡熟,楼良春在稻草堆中等待至4日凌晨2时许开始行动,脱下皮鞋用手拎着下楼梯,把皮鞋放在隔门边。此时的楼良春思想斗争十分激烈,去偷吧,一推隔门发出响声,楼良森就会知道,体力上就斗不过楼良森;不偷吧,花了这么多心思,等了这么长时间,门都锁上了,自己也出不去。一不做,二不休,用突然袭击的办法冲进去,杀死他们再搞钱!

楼良春在锅灶上摸菜刀,准备用菜刀杀死他们,但没有摸着。在厕所前摸到一块砖头,撞开隔门,冲到楼良森的床前,凭借从窗口反射进来的月光,双手操砖头狠砸楼良森的头部,连砸三下,楼良森“哎哟”一声就不动了。此时,楼俊龙叫“爸爸”,并伸手摸楼良森,楼良春爬上床,对准楼俊龙头部连砸三下。楼良森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楼良春骑在楼良森身上,左手用被子捂住楼良森的嘴,右手伸人被内卡楼良森的脖子约10分钟。楼俊龙有“呼噜,呼噜”的声音,又用同样的办法卡楼俊龙的脖子约5分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估计楼良森父子肯定死了,因找不着电灯开关线,楼良春回锅灶间,摸到一盏煤油灯,用随身带去的火柴点着,在楼良森房间寻找放钱的背包,没有找到,心想钱肯定放在楼上了,就把煤油灯放回原处吹灭,带着砖头,两级楼梯一步,冲上楼推门入室。

王园香听到声音,叫“良森、良森”,并伸手去拉电灯开关线,楼良春冲上去对准王园香头部连砸三下;睡在另一头的楼俊强叫:“奶奶”,楼良春又对楼俊强连砸三下;王园香有“嗯嗯”声,楼良春爬上床,双手卡住王园香的脖子,一会就没有声音了。

随后,楼良春把砖头放在箱子上,拉亮电灯,打开小柜翻找,仍然没有发现钱袋。心想,钱没有找到,人杀了4个,尸体放在这里总不妥当,遂萌发了放火烧房的念头。掏出火柴正准备点火时,楼俊强哭了起来,楼良春想,只要我点了火,你活着也没有用,于是在楼上藏身过的稻草堆上两处点了火,眼看着火烧旺了,即快速下楼,拎起隔门边的皮鞋,打开楼良森房间的门逃离现场。回家后在窗户边看,见火越烧越大,烧穿了屋顶,群众也相继叫“救火”,楼良春开门出来,伪装成去救火。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走在机耕路上,已见楼良森被人抬至机耕路上,并听到楼正木在讲:“阿拉良森被人谋死了,他的儿子也被谋死了,怎么会有这样凶的人!”

楼良森父子被群众抬上车后,车子发动不起来,楼良春帮忙推了车子,再去帮助王樟清等户抢救东西。此时的楼良森家房子已经塌下来,被火烧光了。楼良春救完火回家,拉亮电灯,发现自己衣裤上有许多血,就换下米黄色中山装,穿上呢制服;换下藏青色裤子,穿上另一条藏青色裤子,将换下的衣裤塞入灶堂烧毁。为防止钮扣烧不掉,将中山装上的9颗钮扣剪下抛入“满七井”水塘。

吃了早饭,为避免与群众接触,心虚表情被人看出,又不引起群众怀疑,7时许,骑上自行车去女儿家,8时许回村。

根据楼良春的交代,在水塘里找到了钮扣,在灶灰中找到了中山装的风纪扣,衣裤上的血迹化验证实是楼良春和王园香的血,法医对四具尸体的检验结论与楼良春交代相一致,并找到了作案时用的砖头。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大恶极的抢劫、杀人、放火犯罪嫌疑人楼良春的末日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