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了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26日作出的“渤黄市监处罚〔2024〕106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介绍,黄骅市脆脆香驴肉火烧店销售超过保质期、掺假掺杂的驴肉(驴肉中掺杂马肉,非法经营额共计1984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项的规定。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黄骅市脆脆香驴肉火烧店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食品1.27公斤;

2.罚款5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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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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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