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为预防和遏制酒醉驾交通事故的发生,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石楼县交警大队积极部署警力,严格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6月23日21时34分,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延安街十字街路口100米处开展路查行动中查获刘某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城区中队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6月25日22时47分,石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延安街十字街路口100米处开展路查行动中查获章某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城区中队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是对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生命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石楼县交警大队将始终坚持严管严查不放松,把酒醉驾交通事故杜绝在源头阶段。接下来,石楼县交警大队也将继续加强对酒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提高群众对酒醉驾危害的认识,使大家自觉做到杜绝酒醉驾行为,争取做到辖区酒醉驾“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