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方)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2024年5月1日-5月31日,苏州公安交管部门对2名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这两名人员被终生禁驾的事由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和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苏州交警提示:一旦被终生禁驾,意味着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得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人资料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若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获,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