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陶琛 通讯员 尹静 李灿)近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工作机制启动仪式。

湘潭市目前尚有5823户企业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这些吊销未注销企业的存在造成了要素资源的闲置浪费,如新的经营主体无法申请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名称、商标注册等。为此,湘潭中院会同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率先在全省构建对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助推经济的良性发展和转型升级。

意见结合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程序进行了明确。市场监管局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超过一年且未注销的企业建立备选库,适量选取备选企业提供给湘潭中院。湘潭中院对备选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受理强制清算后将情况反馈市场监管局,实现强制清算企业信息与企业登记信息数据实时共享。湘潭中院指定的清算组对相关企业清算完毕后,向市场监管局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程序的裁定等资料直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当天,湘潭中院宣布受理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的第一批(7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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