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行完毕一件小标的案件。该案通过上门入户将被执行人拘传法院,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全部义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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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白某申请执行某房屋租赁中介公司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某房屋租赁中介公司需退还申请人白某押金及支付公告费等1000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均不配合执行。白云法院通过联系被执行人所在地物业公司和居委会,确定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的居住地,通过多次在其居住地蹲守,终于在6月25日晚上8点蹲守到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将其传唤到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明下,其法定代表人最终配合法院的执行,积极履行了全部法定义务,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实现。

本案申请执行人白某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从外地来筑工作,社会经验不足,法院在执行此案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还向其进行了普法宣传,帮助其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保护意识。

小标的案件涉案金额虽小,但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白云法院执行局将始终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执行理念,攻坚发力,用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白云区法院

审 核 :赵映 金晶

编辑:沈重阳 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