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岳阳市扬子航务打捞工程有限公司因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被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并纠正违法行为。

据公告内容,岳阳市扬子航务打捞工程有限公司所属船舶湘岳工023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航行通告、航行警告规定。这构成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以及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2024年版)第八章序号: 366的规定,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决定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并纠正违法行为。

岳阳市扬子航务打捞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构成了不遵守规定的违规行为。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对此进行了法律制裁,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并纠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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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