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生活讯(文/彭小伟)9月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无证网约车撞人后法院的判决。

网约车司机郭师傅,开私家车从事网约车业务,撞击杨姐致其身亡。交警部门认定,郭师傅和杨姐负同等责任,杨姐的亲属老王将郭师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75万元。

保险公司认为,郭师傅虽然买了商业三者险,但自私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保险公司不赔。

网约车平台认为,应该让保险公司赔,平台对网约车司机郭师傅没有管理行为,是新型合作关系,平台不应该赔。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和平台共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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