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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之前很多地方都有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绩效奖金的传统做法,绩效奖金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年终奖,实际上就是政府奖励性津补贴,有的地方也称为一次性奖励工资。2021年7月份开始对这类奖金的发放进行了清理规范,有些地方也就借此取消了了当年绩效奖金的发放,也有不少地方暂缓发放。

没有明确取消发放或暂缓发放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就在热议当年的绩效奖金究竟还会不会发放,而且这个话题也持续成为了2022年全年的热点话题,只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现在都已2024年了,这个话题的热度都还没有降下去,毕竟谁都希望能照常发放这笔数万元不等的绩效奖金呢。

之前看到有位内蒙古网友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上图所示),不过说的不是发放绩效奖金这样令人高兴的事而是追缴已经发放的绩效奖金:某单位2021年的绩效奖金没发,到了2022年才发,违反了财政纪律,必须予以追缴。这位网友所说的应该是绩效奖金而不是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应发和必发的。

之前发放绩效奖金的地方基本上都是按照传统习惯做法发放,那就是在阴历年春节前发放以便让人们过个开心快乐的春节,这也是人们俗称的年终奖的缘由,而阴历年的春节按照阳历来说已是新的一年了,换句话说,2021年绩效奖金应该是在2022年1月或2月发放,也就是一年的年初发放上一年度的绩效奖金。

2022年发放2021年的绩效奖金违反了财政纪律而且还必须予以追缴?还有一种情况,之前看到有位吉林网友发布的信息,说当地2021年已发完了,2023年还得往回扣3500元。根据微信群发消息,按照财政要求,清算2021年度绩效工资,经过核算,计算出应返还额度,请2月20日之前将表格名单中的金额返还存入单位账户。

2022年追缴已发的2021年的绩效奖金和2023年扣回已发的2021年的绩效奖金?之前咋没听说过类似这样的事情呢?这究竟是发错了还是发了不该发的抑或是财政紧张追缴充公?无论哪种情况,都不应该让职工或职员承担后果。即便如此,那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的拖欠工资、津补贴甚至五险一金的做法怎么说呢?这难道不是违反财政纪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