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手笔购买黄金只为“洗白”赃款(主题)

法官提醒:行业经营者应提高警惕(副题)

法治日报记者 赵红旗

法治日报通讯员 张世伟 张会星

随着金价攀升,不少人通过购买黄金投资理财,但也有不法分子通过黄金交易来隐藏、转移电信网络诈骗得来的非法资金,“洗白”赃款。近日,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电信网络诈骗钱款购买黄金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据介绍,该团伙通过在网络平台上发布招聘兼职信息,所招聘人员按照上线的指示下载指定的软件,进入购买黄金用以洗钱的社交群。社交群内,群主对所有人员进行详细分工,人员之间互不相见,分阶段作案。在不法行为实施中,群主在群里随机指定一个县区,安排1号人员随机选择金店购买黄金,购买成功后将黄金交给2号人员,2号人员再将黄金交给3号人员,或直接将黄金放到指定的地方由3号人员拿到黄金后继续转移。在整个过程中,所有参与人员沟通联系均通过社交群,购买黄金结束,所有人员立即离开作案县区,出行均由群内人员为其打车。

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今年5月,被告人张某在明知上线转来的钱财为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按照上线的指示,到某黄金店购买黄金,通过社交群向上线提供金店的银行卡及支付宝等收款二维码,使用16万余元赃款购买黄金,后将黄金转移给被告人王某,王某收到黄金后将其转移。

温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明知是犯罪所得仍要转移,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王某、张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承办法官提醒,不法分子的行为不仅给被害人带来巨额财产损失,而且导致金店的银行卡在接收转账后因破案需要会短时间内被冻结,影响金店的正常经营。这些不法分子在购买黄金时佩戴口罩、墨镜进行伪装,虚构“大款”身份,专门挑选金砖等大克数黄金,让人感觉出手阔绰,但在付款时却又依赖他人转账支付,需要等待一定时间,与其身份不符。这些异常情况虽引起部分销售人员的怀疑,但为了售出黄金,对相关情况未能重视,导致不法分子轻松“洗白”赃款。行业经营者对此应提高警惕。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