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最令人伤心的事情莫过于,最爱的人突然离世。
而去世之后,不管留下的是房产、车子或者遗产,大多都会让伴侣、子女或者父母继承。毕竟
身边的家人是要靠着这些东西继续生活的。
然而吕洁怎么也没想到,在她刚刚处理完丈夫的后事后,才得知丈夫李浩早就留下了遗嘱,
把价值千万的房子给了公婆,名下的38万积蓄留给儿子,而自己什么都没有。
吕洁认为自己被深深伤害了,这不就说明李浩从始至终都没有信任过自己吗?丈夫去世后,吕洁就带着儿子回娘家,
之后几年一直拒绝公婆来探望,十分想念孙子的老人忍无可忍,就把媳妇告上法庭,要求探视权。
对此,作为祖父母的老人能有机会再看到孙子吗?法院会怎么判?
其实刚开始吕洁和丈夫李浩感情非常好、十分恩爱,婚后第三年生下了个胖乎乎的儿子,一家人都特别高兴,尤其是两位老人。他们只有这一个儿子,如今看到了孙子,天天都乐开了花。
一家五口一直都住在市中心的房子里,
平时吕洁和李浩努力工作,而老两口负责照顾孙子。然而意外来得太突然,在2021年初,
李浩被查出了晚期癌症。
就算积极接受医院治疗,可李浩仍然感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在这时候他开始考虑自己的遗产。
于是在朋友的帮助下,自己就立了遗嘱,
将价值一千万的2层小楼留给父母,而给儿子留下38万元的现金。
之后没过多长时间,李浩离世。吕洁悲痛不已,可仍然强撑着办完了丈夫的后事,这时候才知道有遗嘱的存在。对此她很是难过,认为丈夫不相信自己的人品。
伤心不已的吕洁带着儿子回了娘家,彻底搬离了那个家。
只是没想到公婆却三番五次提出想要看望孙子,
毕竟他们把对儿子的所有思念都想要寄托在孙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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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吕洁总有各种原因拒绝,
她认为公婆觊觎丈夫的遗产,担心他们会影响儿子。于是之后好几年都在与公婆周旋,最后忍无可忍直接换了联系方式。
这样的举动让两位老人彻底找不到有关孙子的任何消息,
无奈之下直接把媳妇告上法庭,要求探视权,作为孙子的祖父母,是有权利探视和照顾孩子的。
但吕洁坚持认为,作为孩子的母亲,也是孩子的监护人,她有权决定谁可以接触孩子。
那么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其实关于遗产继承,《民法典》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因为李浩生前立有遗嘱,而房子更是他婚前财产,是有权利支配的。虽然遗嘱内容看似不公平,
但只要是他的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应当予以尊重和执行。
而关于探视权的问题,法律规定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确实对祖父母的探视权没有明确规定。
而在庭审中,吕洁辩称丈夫和公婆的行为对自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对孩子的成长也有影响,甚至造成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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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根据多方面考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提出的探视诉求。
其实吕洁在整段婚姻中为了家付出了许多,从未表达过,自己会不管公婆养老。所以丈夫李浩的行为确实让她十分难过、伤透了心。
李浩显然是担心父母老了之后的生活,却没有考虑妻子一个人带着孩子也会不容易。
只能说他们没有真正的沟通,和理解彼此。
其实在处理遗产问题时,不仅要考虑法律的规范,更要顾及亲情和家庭的和睦。
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除了依法继承,还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和关系。
这时候彼此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尤为重要。
遗产分配不当往往会引发家庭矛盾,因此,公开透明的沟通和相互尊重是化解这些矛盾的关键。
夫妻之间在处理遗产问题时,更需要相互信任和理解。无论哪一方在财产问题上都不应独自做主,而是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共同商议。
家庭是两个人共同的责任,夫妻双方需要相互照顾、彼此体谅。如果一方不考虑对方的想法和感受,独断专行,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矛盾,伤害彼此的感情。
而在李浩和吕洁这件事情中,还涉及到了祖孙之间的情感联系,常常比父母与子女更深厚。在这种情感背景下,如何处理祖辈遗产的分配变得尤为敏感。祖父母可能对孙辈寄予了厚望或深厚的感情,这些因素都可能在遗产分配中被考虑到。
毕竟终究是一家人,其实只要说开了,对彼此多一点尊重和理解,都能明白对方的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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