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了,终于吃上明火炒的菜了!”业主们纷纷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六位业主购买商品房已经十余年,但燃气还未开通,成天用电磁炉做饭菜不香不说,还特别费电。于是,业主们将开发商起诉至中山区法院。
经中山区法院查明:导致六位业主无法开通燃气的根本原因是位于21楼的一户业主拒绝打开转换燃气阀,与开发商无关。因此,一审判决驳回六位业主的诉讼请求。六位业主上诉至大连中院。
“六位业主应该另诉21楼那户业主,但他们认为邻里邻居的打官司不利于团结,并且开发商设计之初将转换燃气阀置于墙内,业主们无法找到具体位置,强行开阀势必会破坏装修。因此,六位业主想通过开发商来解决燃气问题。”中山区法院民二庭庭长谭红梅说。
“六位业主诉开发商的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准确,判决无误。但要实质化解矛盾,还是要解决业主们的燃气难题。”大连中院民二庭承办法官王亮说。
与此同时,开发商以自己在高层还有房屋未予出售、自己也是业主的身份起诉21楼业主要求配合开阀,排除妨碍。
如何既能解决燃气问题、又不破坏邻里感情?本批系列案件的审理效果直接关系民生。审理期间,两级法院上下联动、调解优先,承办法官分别做开发商、业主们的工作,同时积极联系物业公司、燃气公司,为实现业主们“舌尖上的幸福”奋力奔走。
21楼业主的在国外,需要委托律师处理案件和解事宜,开发商是港资公司,和解协议需要等香港总部审批,燃气公司开阀需要排期,去档案库找燃气管道图纸,进行探测实验……同时,考虑到开阀造成破坏装修的后果,法院组织双方协商后续赔偿事项。各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推进中。
终于,入户开阀当天,在开发商、燃气公司、物业公司、业委会的见证下,燃气公司顺利找到屋内预留的燃气转换阀,并且没有破坏装修,了却了21楼业主的担忧。眼见着十几年的燃气通气问题被解决,当天便有业主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近日,大连中院民二庭收到业主们和业主委员会送来锦旗和感谢信。信中写道“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们十几户业主一直被没有通燃气的问题所困扰,这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在我们几乎感到绝望的时候,通过一审、二审诉讼,有幸遇到了贵庭极负责任的法官群体,贵庭法官积极作为,通过与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两级法院联动、互相配合,多次与案涉各方当事人沟通,最终以调解的方式,让我们在保证邻里和谐的前提下,成功解决了这一困扰我们多年的难题,终于用上了渴望已久的燃气。”
内容来源:民二庭 王 亮
图片来源:王 璐
文字编辑:王 璐
美术编辑:毕 晟
责任编辑:由 好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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