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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增加。从一些业内人士的分析来看,总体来说,业主对物业公司表示不满,主要是因为几个方面:

1.物业不作为的情况太多。

比如有些小区的运动设施坏了数月,但是我也对此视而不见,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楼梯破损,到处都是宠物排泄物等等,甚至一些小区连最起码的环境卫生都做不到日常打扫,这样的物业管理,业主对此反应强烈,也就情有可原了

2.乱作为,利字当头。

有些小区的物业擅自将本该属于业主的公共区域或者是设备设施从事牟利活动,但是业主又根本没有享受到这部分收益,这种乱作为的行为,业主怎么不生气?

而且在现实生活当中也有这样的情况,一些业主因为物业公司的办事效率差等因素,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但是物业公司则知错不改,甚至还通过切断水电供应的方式来迫使业主们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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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随着业主对物业服务的不满日益加剧,近年来,废除物业的呼声也愈演愈烈。那么我们真的应该废除物业吗?

对此,中央媒体曾以30字表达了立场:“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通过这句话,就意味着,在现阶段,物业还是有存在的必要!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业主们就不能取消物业。另外,根据新的物业规定,从2024年开始,有3笔物业费能节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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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物业费全面覆盖公共区域消耗

过去公共区域的能耗,水电消耗等费用,都是物业公司另外收取的,比如楼梯间的电灯费用,清洁用的水费等等,这个费用在过去的时候基本上都是让全小区业主共同来承担的。

不过从2024年开始,这些费用将纳入到物业费的范畴,由物业公司统一承担,业主不再额外支付这笔费用。

②物业公司擅自涨费将受严惩

有些物业公司为了获取更高的营业利润,就会通过一些非常规或者非合规的手段来提高物业费,对于这种情况,已经有相关的新规出台,物业公司私自提高以及增加的物业费可以不用交。

而且依照现行的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如果要调整物业费或者增加收费项目,不能以主观意识来判断,而是需要得到当地物价局的批准,同时还必须经过业委会们的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才能实现。

否则,物业擅自增加费用,业主们就可以拿出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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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共区域的经营收益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关于公共区域的经营收益,比如我们经常在电梯间里面看到的广告收益,停车费收益,还有一些公摊区域当中的出租收益等等。按照现行的规定,这一部分收益是要全部归为业主所有的。

而且过去这些钱也一直都存在,但是之所以没有分发到业主们身上,这都是物业的“功劳”,公共区域的费用基本上都不物业公司的一句话——“用于小区公共建设”就糊弄过去了。

不过新规以后,物业公司就必须要公开这些收益的详细情况,并将收益返还给业主或者优先用于公共维修基金。

如此一来,物业公司以后想要通过非常规手段去获得这笔收益,没有那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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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很多之前没有明确归属的费用,如今都要按照新规进行划分,而如果物业公司再像过去那样私吞这笔收益,不仅违法,而且还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最后,也希望每一个业主都知晓上面三笔费用,一旦遇到物业不合规的操作,拿出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