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揭阳惠来一起涉贪案引起热议:当地一村霸支书多次涉嫌贪污村集体征地赔偿款、工程款、土地收益及政府补贴,面对质疑时该村支书竟然与村民推搡打斗,有关部门面对“4条肋骨骨折”的鉴定报告,居然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目前这一事件在当地已经引起广泛关注。

(林樟村村民集体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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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樟村村民集体投诉信)

据悉,该事件发生在广东揭阳惠来县惠城镇的林樟村。其村支书被质疑常年贪污村集体各种款项,村民多次向村委反映均无结果,无奈之下才向媒体和社会求助。根据村民提供的举报信内容,该村村支村书林海清自2016年来,多次涉嫌以各种手段欺瞒、贪污村集体征地赔偿款、工程款、土地收益及政府补贴。

“2016年上级拨付50万元给林樟村修整村口道路,村支书林海清没有吱声,后来路没修,钱也不知道去哪里了。”实名举报的村民林国兴表示。

有村民提供了更多关于这位村霸支村涉贪信息:2016年起当地设有村生态林和垃圾费村民补贴。其中补贴村民每月2元垃圾费,至今全村累计垃圾补贴超过16万元,但村民一次也没有收到过该笔补贴款,去向恐怕只有村支书林海清清楚。

“而村民的生态林补贴款,还要被这位村支书林扣掉所谓的垃圾费后才能领取,2023年后连生态林补贴款也没得领了,是上级停掉了还是被村里挪用了,林海清从来也没交代过。”有村民反映。

除了政府补贴款外,村支书林海清还对村集体的土地转让收益“下手”:2016年隔壁大山村设立垃圾场,用了林樟村农田种植基地。村支书林海清以转让土地做垃圾场为借口,从中收取青苗和土地补偿款共35万元,后来只补偿村集体村民14.3万元,其余20余万元不知去向。还有2021年中交四航局在林樟村"关柴湖"一带开采石头,每年给村里10万元费用,3年共计30万元,但村民从未见过该笔费用,更别说分红了。

更夸张的是,2022年开通238国道征用了林樟土地面积共275亩,按规定每亩地的赔偿款为1.2万元。在村支书林海清主持下,只赔偿村民每亩地1万元。每亩地2000元差额共计55万元征地款去向或作何用途,村里没有作说明。

多年来村支书林海清主持下对各款项的反常操作,引起了村民的质疑和不满,几年来不断有村民向村委反映问题和讨要说法,均被各种理由推诿。有村民透露,多年来无论是政府补贴款,还是土地收益和征地补偿款,村里基本上都是林海清一个人说了算,从没有召集村民开会说明和讨论,更没有征求过村民意见,事后也没有进行公示。每当有村民反映情况时,林海清不但不解释和说明,更是屡次与村民发生口角和冲突。

(因被质疑涉贪林樟村村支书林海清多次与村民起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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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质疑涉贪林樟村村支书林海清多次与村民起冲突)

2024年7月27日,有村民再次来到村委反映情况,林海清当着村干部和村民的面,公开在村委办公室与村民相互推搡,更动手将一名74岁的村民打伤入院。事后伤者在当地派出所委托下做了《鉴定文书》,鉴定该村民“4条肋骨骨折,左侧近节拇指基底部内侧缘撕脱性骨折”,初步鉴定为轻伤二级。

(被村支书打伤的74岁林樟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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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村支书打伤的74岁林樟村村民)
(派出所委托下做的《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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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委托下做的《鉴定文书》)
(《鉴定文书》出具属“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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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文书》出具属“轻伤二级”的鉴定结果)

蹊跷的是,当地派出所经调查后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理由是“没有犯罪事实”。对此受伤村民家属表示难以理解,村支书林海清在当着村干部和村民的面动手打人致人骨折,居然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其中是否有什么猫腻不得而知。对于这一结果,受伤村民家属已提出《刑事复议申请》,要求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彻查。

(报警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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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回执)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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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受伤村民家属已申请《刑事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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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村民家属已申请《刑事复议》)

对于林樟村涉及征地款问题,有法律人士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公布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接受村民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分配方案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此外分配方案应详细列明补偿款的来源、数额、分配对象、分配比例等关键信息,并公示于众,接受村民监督。

关于林樟村集体土地收益分配问题,《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同时《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事项,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对集体土地的出租进行监管保护农民集体的合法权益。

而对于村民反映的村干部侵占征地补偿款一事,有法律人士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0条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内已有类似案件入刑: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曹公村土地被部分征用,作为时任曹公村村民委员会党支部、村委会成员曹建亮等在协助上级政府办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公务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分土地补偿款197500元,其行为均构成贪污罪从而判刑。

对于村民关心的村干部参与打斗致人轻伤一事,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倘若个人之间的争斗行为,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经过伤情鉴定,达到轻伤标准的,依法律规定会被起诉,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广东揭阳惠来县惠城镇林樟村村干部涉贪和伤人事件,已在当地愈演愈烈,恐怕需要有关各方及时介入,及时查明事实并向外界公布,方可平息民众质疑声。

(内容转发今日头条,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