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死刑,大部分人会感到恐惧,因为人死不能复生,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判处了死刑,就代表着他几乎没有生还的余地。

这时候可能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罪犯在执行死刑的时候,第一次没有死成,还会继续执行死刑吗?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即使第一次执行死刑的时候没有成功,也会继续执行,直到确认这名犯人死亡。

比如说,法警第一次开枪打偏了,没有打到要害,犯人只是受伤,没有死,这个时候,法警还会继续开枪,直至犯人死亡。

尽管这个过程听起来很残酷,但是为了执行死刑,为了保持死刑的严肃性,这些行为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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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的罪名不一样,但是大家在听到宣判死刑的时候,几乎都是一样的心情,那就是震惊难过,他们的身体大多都会抖动。

死刑犯的不同表现与相同举动

通常犯罪嫌疑人犯罪之后并不知道自己会得到什么样的刑罚,当然不排除有一部分人可能知道自己罪孽深重,难逃死刑。

但大部分人还是对自己能活下来抱有一定幻想和期待,所以,在犯人们即将得知审判结果的时候,他们是非常焦躁不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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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们的心情很好理解,毕竟谁都期待能够被原谅,谁都想要继续活下去,所以在宣判之前,犯人们大多都很紧张。

2014年,据广州一个老法警回忆:“在刑场上,多数犯人会被吓瘫。能保持平静的不多。而他们在听到‘一审判处死刑’时,身体都会抖动一下。”

还有很少一部分犯人会表现得比较平静,那是因为他们触犯的法律非常严重,他们知道自己的后果,比如“贩毒、制毒数量巨大、杀人手段残忍的人,对于结果心里有数,反而表现得比较平静。”

老法警说了自己的办事风格,比如在宣判死刑之后,他会将手放在犯人的肩膀上,这样有两个作用,一是安抚,另一个是制约。

每位法警都有自己的办事风格,但是大部分的法警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保证庭审顺利举行,其次才能关注到犯人的心理,给他们一点点安慰。

可能有人会提出疑问,为什么要给予犯人安慰,他们本来就应该得到惩罚,其实这一方面是出于人道主义,另一方面也是对死刑犯的同情。

在得知结果之后,犯人们也会有不同的表现,有些人可能会沉默,也许他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或者是在反省自己为何要犯罪。

还有一些人会表现得异常兴奋,老法警说,他就遇到过这样一个犯人,宣判之后,变得话特别多。在老法警看来,也许他在掩饰自己的悲伤。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所以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也会有不同的表现,老法警因为见到的犯人多了,所以才能看到更多的反应。

当然了,除了老法警说的这些表现外,还有一些死刑犯会痛哭流涕,甚至有的哭着为自己喊冤。

比如劳荣枝、刘汉等,他们当时在法庭上都哭了起来,据说当时劳荣枝还哭着说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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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死刑犯也是人,是人就会有七情六欲,就会因为死亡而感到绝望,但是,判决生效之后的死刑是几乎不可更改的结果,他们只能接受。

但是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

我国死刑的发展过程

死刑是我国最严重的刑法,只有很严重的人身犯罪或者职务犯罪才会被判处死刑,比如说常见的故意杀人罪、贪污罪等等。

在我国法律还不健全的时候,死刑还算比较普遍,可能如今看来并不应该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也被判处了死刑。

但随着我国法律的完善,我们对于死刑的规定也越来越细致,并且对于死刑适用的把握也越来越严格。

比如说,如果法院判决一个犯人死刑,这个法院还需要向最高院报告,请求最高院的核准。

这也意味着,所有的死刑都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核,这大大降低了风险,可以有效避免错误执行死刑。

现如今,我们国家虽然没有废除死刑,但是相比于早前,会更加的慎用死刑,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犯罪,性质非常恶劣的犯罪,法院的判决都会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而不是死刑立即执行。

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实是给犯人一个生还的机会,如果他们表现良好,在此期间没有再触犯其他罪名,那么他可以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因此,很多人都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能称之为死刑,因为大部分死缓犯人都可以活下来,只有一部分不懂得珍惜,还继续犯罪的犯人才会被执行死刑。

那么,什么样的人可以被判处死刑呢?能够被判处死刑的人一定是作恶多端、不知悔改的人,比如孙小果、劳荣枝等等。

他们不尊重别人的生命,自然也就得不到别人的尊重。近些年,取消死刑的呼声越演越烈,很多国家已经取消了死刑,比如说泰国,美国的部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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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以人道主义的名义取消死刑,在他们看来执行死刑是非常残忍的,而且即使是法院也没有权利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在这种观点下,他们取消了死刑,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我国虽然没有取消死刑,但是也对死刑把控得十分严格,这也体现了我们对于生命的尊重。

执行死刑的过程

可能很多人比较好奇,我们是如何执行死刑的呢?在很多年前,我们执行死刑的方式是枪刑,也就是开枪打死犯人,一枪不死就再来一枪。

这样行为一听就是比较残忍的,所以,现在我们执行死刑的方式是注射死刑,也就是给犯人注射一种药,犯人可以在没有痛苦中离开。

一些人提出疑问,认为这样不是便宜了这些穷凶极恶的犯人吗,他们以那么残忍的手段迫害受害人,自己却可以死得没有痛苦。

其实,我们不能被犯人的行为误导,他们的行为是错误的,我们不能效仿他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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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我们有很多刑罚,比如五马分尸等,这种刑罚是非常残酷的。

但我们已经进入了现代文明社会,如果还以这种方式来执行死刑,一是没有明确的标准,很可能会造成刑罚滥用。

二来这种刑罚的执行对于法警也是一个考验,这会给他们留下无法忘记的画面,甚至带来终身影响。

最重要的是,这种残酷的刑罚也不符合现代文明,我们如果要保持大国形象,就应该注意所有细节,获得其他国家的认可。

我们国家现在执行死刑的程序一般是,首先核准死刑,在法院判处死刑之后,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确定执行死刑的日期。

然后由监狱组织死刑犯的家属来探望,给他们留下一个最后见面的时间,有些死刑犯还会给自己的家人留一封遗书。

在执行死刑之前,犯人们继续在监狱里生活,直到来到执行的那天,他们会被带出来,核对身份,踏上死亡之路。

死刑的过程对于受害人来说肯定很漫长,因为有很多程序要走,但是对于犯人来说还是很快的,毕竟死刑的日期一旦确定,他们生命的长度也被确定了,每一天都是生命的倒数。

不过,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一旦犯了错误,触犯了法律,我们必然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论是死刑还是其他刑罚都是对我们的惩罚。

结语

死刑犯是触犯了刑罚的罪犯,他们在审判之后失去了自由权和生命权等基本权利。

但是,随着国家的进步,社会的文明,法律的完善,死刑犯也开始有一定的人格尊严权。

所以,我们国家对于死刑犯也有一定的保护,比如将枪刑改为注射刑,允许执行死刑前的探视等等。

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不让法警直接面对死刑犯也是对法警的保护,毕竟谁亲手杀害一个人都会在心理留下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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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死刑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我们只能在新闻中看到死刑的消息,但是,我们应该通过死刑的震慑而规范自己的行为,时刻警戒自己按照法律规定行动,避免自己做错事,锒铛入狱甚至失去生命。

看看那些死刑犯在听到自己死刑结果时后的表现,他们惶恐不安、他们焦躁难过,但他们已经没有机会更改结果。

为了避免自己落入这样的境遇,将自己的生命交给别人结束,我们应该严格遵守法律与社会公德,坚决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