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张
“违章不处理应该没事儿吧”
“我的车不年审上路也看不出来”
荆州交警:你太天真了!
为及时消除路面动态风险隐患
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荆州交警充分依托缉查布控系统
精准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Part.01
“失驾”仍再驾,精准查处
近日,荆州交警依托缉查布控系统连续查获两起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0月9日,荆州交警二大队八中队加强缉查布控专项查处行动,查获一名“失驾”人员。
当天15时40许,八中队执勤民警接指挥平台指令,在荆沙大道工农路口对鄂DV***0嫌疑车辆进行了拦截。经查,该车驾驶员甘某机动车驾驶证已吊销,目前属于无证驾驶,且该车存在多起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民警对驾驶员甘某进行法律宣传和安全教育,依法暂扣并拖移其车辆,等待甘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10月2日,荆州交警一大队弥市中队查获一名“失驾”人员。
10时35分许,执勤人员在荆松一级公路炮台路口开展整治行动时,接到指挥中心预警,一辆车牌号为鄂DU***2的车辆驾驶员驾驶证为吊销状态。该车辆行驶至荆松一级公路炮台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拦下。检查中,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驾驶员称其未携带。经查,该驾驶员的驾驶证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依法吊销,其行为涉嫌无证驾驶。
针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拖移其车辆,并告知该驾驶员到一大队弥市中队接受处理。
Part.02
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
近日,石首大队城区中队利用缉查布控系统,精准查获一起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0日14时30分,该队接指挥平台预警:车牌号为鄂DR***K小型面包车状态异常达到报废标准,请予以拦截。15时59分,路面执勤民警在建宁大道恒川副食厂附近路段将该报废车辆查获。经查,该车辆审验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已达到报废年限,属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驾驶员严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后,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扣留其机动车并对该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
Part.03
石首大队查处一起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0日下午,石首大队调关中队在开展道路交通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民辅警在221省道调关镇幸福桥路段执勤时,发现刘某忠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至石首市调关镇幸福桥路段,车上实载10人(核载8人),超员2人,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
“这样超员载客,超载乘客没有座椅、安全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被甩出车外,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当场指出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醒车上乘客出行切忌贪图方便而搭乘超员车辆。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该车驾驶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且表示今后不会再犯。
目前,违法行为人成某已被予以相应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各位驾驶员一定要明确一点
可能你认为的
这些“隐蔽性”较高的违法行为
但其实通通都逃不过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
“法眼”
大家千万不要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只有文明守法驾驶
才是平安回家最快的路
来源:荆州交警微发布
编辑:蔡静文
责编:王璇/编审:王桃芳/监制:邱智军
出品: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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