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沉迷网络赌博输得精光却只想“搬本”,还利用多个微信号自导自演,以借款之名打着各种幌子骗取他人钱财。

近日,惠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罪案件,被告人唐某沉迷于网络赌博,虚构事实以借钱之名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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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唐某多次以可以帮忙投资理财、帮朋友借钱、帮忙操作摩托车考试、提取公积金担保费等借口,谎称可以高额返还本息,向亲友、同事等人借款并承诺会在短期内进行返还;甚至还以工作之便宣称可以帮助介绍工作,但是需要打点关系为由,多次向被害人骗取钱财。后唐某将骗取的钱财用于网络赌博及偿还他人部分钱款,挥霍一空。至案发时,唐某骗取8名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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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据此,为维护公私财物所有权,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唐某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二百零八万余元。(来源/惠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