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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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检察院 徐彦波

近年来,清丰县检察院控申检察业务团队建立“三项机制”,推动信访矛盾纠纷案件在法治轨道上妥善化解,信访案件化解率100%,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个人,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百名优秀信访接待员”。一是建立一次性听清群众诉求、一次性找准问题症结、一次性讲透法律政策、一次性风险告知“四个一”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初访”即“终访”,95%的信访案件在首办环节化解息访。二是升级容缺受理机制,对材料不齐的信访事项,将先受后送的“补充受理”模式升级为通过电话、快递、微信、网络等方式进行掌上传送、核查模式,减轻信访人“诉累”。三是实行快速处办机制,针对受理的信访案件,除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外,由7日内程序性回复提速为3日内回复;对涉民营企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律师控告等案件提速至2个月予以结果性答复,每月给予办理进展答复。受理的135件信访案件均在3日内回复,其中35件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均在2个月内办结。四是始终把信访稳定作为工作的主线和首要政治任务。确保了国家重大节会期间不发生来自清丰检察信访案事件的干扰。五是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高质效办理来信来访。信访接待部门除做好自办案件七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实体性答复外,全程跟进监督移送其他部门案件的二次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率,确保答复率100%。六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信访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高检院和省院有关通知要求,制定了《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对由院领导办理的信访件,明确领导办理责任,落实院领导包案件、包查办、包结案、保稳定的“三包一保”责任,切实化解矛盾。

审核:张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