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海英在办理一起再审审查案件过程中,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同时,因该案衍生的诉讼和执行共3个案件一并化解。

原审原告张某与原审被告李某因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案外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被告李某不服生效判决,以有新证据为由向廊坊中院提出再审申请。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王海英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之间多年来积怨颇深,并且,因该离婚纠纷共衍生出3个诉讼和执行案件。了解案情后,王海英敏锐意识到,该案无论将来如何判决,双方均难满意。若想彻底解决纠纷,解开双方心结,最好的方式就是调解。

为此,王海英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深入沟通,多次组织法庭调查,开展面对面、背对背调解,但由于双方多年来积怨较深、分歧较大,情绪比较激动,调解工作推进艰难。王海英深知化解双方矛盾,非一日之功,必须不厌其烦做好释法明理和思想疏导工作。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她从化解双方怨气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针对症结关键,阐述利害关系,悉心寻求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最终,历经5轮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意愿。

开庭当天,王海英主动联系基层法院执行局的相关法官,多方商讨执行和解方案,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又联系动员案外人撤回执行异议申请。近日,原审被告撤回再审申请,案外人撤回执行异议申请,双方矛盾彻底解决,至此,一案“解”,三案“结”。

该案的顺利调解,是廊坊法院重塑“廊坊经验”,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廊坊法院始终坚持把实质解纷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各环节,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减少当事人诉累,全面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