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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南通紫琅音乐节将于10月26日至10月27日在南通大剧院东北侧草坪举办;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全国决赛将于10月27日至10月28日在江苏省生态文明学院(崇川区星城路166号)举办。为维护两项活动举办区域及周边的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管控时间及区域:针对第三届南通紫琅音乐节,从10月26日8时起至10月27日24时止,禁止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在以音乐节草坪(纬度:31.96932,经度:120.94392)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空域未经许可违规起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见附件1)。针对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全国决赛,从10月27日8时起至10月28日24时止,禁止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在洪江路—园林路—观阳路—星城路合围区域范围内未经许可起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见附件2)。

二、“低慢小”航空器范围:是指具有“低空超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等全部或者部分特征的航空器和漂浮物。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三、除外情形:执行紧急救援、医疗救护、空中安保、新闻报道等特殊飞行任务,需进入本通告空中管控区域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请,并向公安机关报备,飞行作业过程中需服从现场公安机关调度管理。

四、管控措施:对未经申请许可擅自在上述管控时间、区域内违规飞行的“低慢小”航空器和空中不明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控等紧急处置措施。请各单位、组织、个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

1.第三届南通紫琅音乐节空域管制示意图

2.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全国决赛空域管制示意图

南通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22日

第三届南通紫琅音乐节空域管制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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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

大比武全国决赛空域管制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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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公安

法律顾问:江苏知到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400-090-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