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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的监督与管理,严厉打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效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即日起正式建立辖区消防技术服务领域举报奖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举报范围

机构违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条件,或故意出具虚假、失实文件的违法违规行为,均可通过指定渠道进行举报。

人员持证造假:针对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如发现有持假证执业的情况,亦属于本次举报奖励范围。

02

隐患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12345

(二)现场举报: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所属辖区的消防救援部门

注: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12345或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的举报电话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举报时,请提供详细、准确的违法违规事实、证据材料或线索。

03

奖励标准

机构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对于举报机构不符合从业条件或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并查证属实的经查证属实后,对第一举报人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般单位不低于100元/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低于300元/次。

人员持证造假举报奖励:对于举报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持假证执业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50元/人的标准奖励。

04

保密与保护

消防救援部门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恶意举报、捏造事实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05

呼吁与倡议

消防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我们诚挚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防技术服务领域的监督与举报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同时,也提醒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执业,共同为提升我市消防安全水平贡献力量。

06

奖励方式

消防救援部门应当在确认举报投诉属实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受奖励的举报人30日内领取奖励。举报人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举报人领取奖励时,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填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取奖金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现场领取。也可以说明情况并提供举报人身份证明、银行账号,由消防救援机构将奖金汇至指定账户,或者采取将奖励金额作为电话费充值至举报人手机号码等方式发放。

对举报投诉的同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同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两名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投诉的,只奖励先举报的人,并告知其他举报人奖励情况。举报投诉次序以消防救援部门受理的登记时间为准。

对两名或者两名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投诉同一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投诉,奖励由举报投诉第一署名人领取。

举报投诉电话:0839——3371810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来源:防火监督科

编辑:贾燕

校对:张弘杨

审核:余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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