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描述民国、抗战的片子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山炮、野炮这样的称呼。那么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其实山炮和野炮的区别在名字里就已经体现了出来。
所谓野炮主要和较为笨重的要塞炮、攻城炮相对,是指可以伴随部队野外机动作战时使用的火炮。其最大的特点是可以由若干匹骡马进行挽曳,可以在战场上机动,口径一般都在80毫米以下。
比如说1913年上海兵工厂、汉阳兵工厂所生产的克虏伯式75毫米二十九倍径野炮,行列全长7.6米,行列全重1475千克,用六匹马挽曳,高低射界-8到16度,方向射界左右各3.5度,榴弹重6千克,炮弹初速510米/秒,最大射程6000米。
而1925年沈阳兵工厂生产的辽一四式野炮(系仿造奥地利百禄18式77毫米野炮)炮身为口径的三十倍,行列全重1350千克,用六匹马挽曳,高低射界-8到45度,方向射界左右各7度,炮弹初速528米/秒,最大射程11000米。
而山炮(早期也称为过山炮),顾名思义就是适合在山区使用的火炮。和同时期、同口径的野炮相比,山炮最大的特点是火炮身管相对较短,这样火炮重量就轻了不少,用较少的马就可以挽曳。而且山炮通常还能分解为几个部件,由骡马驮载,这样在交通条件恶劣的地方也能运输。
比如说1905年江南制造总局生产的克虏伯式75毫米山炮,其身管就只有口径的十四倍,行列全长4.6米,行列全重405千克,一匹马就可挽曳,也可以分解以后,由四匹马驮载。
和前面列举的野炮相比,这种克虏伯式75毫米山炮显然要轻便的多。当然,因为身管缩短,其炮弹的初速就只有280米/秒,最大射程也只有4300米,性能上要比野炮差着不少。
当然,以上比较都是以同一时期、相同口径为限制。毕竟随着技术进步,后来研发的山炮射程、威力大于早期野炮也是很正常的事。而不同口径之间的山炮、野炮,那么也没有可比性。
我们不难看到,就威力而言,同时期、同口径的野炮显然要比山炮强一些。但是山炮可以在崎岖山地使用,而野炮在这种环境下,想跟上部队都难。所以山炮和野炮各有优点,应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
比如说甲午战争前,日本各师团原本大多配备两个野炮营加一个山炮营。不过考虑到半岛上山区居多,在派遣第一批军队时,全部换成了山炮,以方便部队携带和运输。而在战争后期,则大量投入了野炮,以保证炮兵的火力。
二战以后由于军事技术的进步,各国军队的火炮大多已经没有了山炮、野炮的区分,而是分成了迫击炮、榴弹炮、加农炮等等,所以我们现在就很少听到这样的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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