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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
收入准入保障标准有新调整,
自下月开始执行!

近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收入准入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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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到,市统计局发布《2023年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677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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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明/摄

根据《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规定,现将我市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的收入准入保障标准调整为人均3389元/月自2024年11月1日开始执行

2023年,
我市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别的
收入准入保障标准调整为

人均3287元/月,

此次调整为3389元/月,

对比去年上调了102元,
进一步扩大了保障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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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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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综合自自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明敏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王近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