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出厂就限制了”,明天起,买“小电驴”有重大变化

2024年10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其中第四点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这几个要求。

1.车速最高不能超过25千米每小时;

2.整车的重量包含电瓶在内不能超过55千克;

3.电动车的电机功率方面不能超过400瓦;

4.电动车电瓶标定的电压小于等于48伏;

5.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脚踏骑行功能,也就是必须要有脚蹬子;

6.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3C认证。

届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和装配锂离子蓄电池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非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再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