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徐诗瑜)据广东省医保局消息,11月1日起,《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施行,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保健药品等八类药品不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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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继国家医保局2020年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的一次地方性跟进,也对强调不纳入医保目录的“八类药品”进行了明确落地。

“八类药品清除出医保目录能够看出医保局‘把医保资金用在刀刃上’的决心,也能够预示未来医保支付的方向是把医保资金用在最有效的药品上、把有限的资金集中于基本医疗需求。”11月3日,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大健康专委会副主任解奕炯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此次明确的“八类药品”为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解奕炯解释称,这些药品主要是缺乏必要的临床疗效、足够的数据支持,主要起到预防、健康改善、功能强化等作用,不符合医保覆盖广大民众基本医疗需求的目标。

“此次的调整从短期来看,可能会对药品的短期零售造成影响,参保人员可能会寻求替代性药品或健康指导、体质改善。从长期来看,有利于减轻医保支付压力,推动合理用药。促进医药行业将更多精力集中在研发和创新,通过实证、科学的有效数据来证实研发的药品能够满足健康需求,推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解奕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