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晋中市消费者协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批复》(市市监党组字〔2024〕11号 )文件精神,晋中市消费者协会不宜再以事业单位法人身份开展对外业务,提出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申请。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已核准以下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现予公告(晋中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销公告第2024002号)
1、单位名称:晋中市消费者协会
法人代表:白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40800MB18347873
近日,从网络发现一条有关注销消协的公告,《关于晋中市消费者协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批复》
消协的威信也非常高,一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手,姿态虽柔和,说话却算数,商家厂家大多心怀敬畏。最火爆的是每年的3·15街头活动,消协牵头组织几十家机构和单位,现场接受投诉,现场为消费者鉴别假冒伪劣商品……
标识
查了一下不仅是晋中消协,全国很多地方的消协都已经注销。
事实上,不仅本市消协,其他不少地方已传出注销、撤销消协的新闻。
山西省临汾市消协2016年曾因两年未参加年检而被民政部门公告撤销。媒体当时还感到诧异:“都太不把消费者当回事了!”但笔者搜索发现,去年“双十一”,临汾市消协还在发“网购消费警示”,说明至少在此时还活着。而安徽省安远县消协早在2016年就停摆了,“是否重新改选,新任会长、秘书长是谁也不得而知”,县里干脆一纸公告将其撤销。
河南一消协去年就已撤销
消费者协会履行的是公益性职能,消费者协会由政府主导设立,没有会员,不收取会费,履行职能具有公益性,政府应当对其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中国消费者协会是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并不是由消费者自发成立的。协会也不接纳会员、不收取会费,不从事营利活动,履行公益性职责的必要经费等由各级人民政府予以支持。因此,我国消费者协会确实属于非营利组织。
《中国消费者协会章程》清晰地指出:本会是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不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禁止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禁止消费者组织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服务。
曾经一度热闹的部门,为何关门注销,纷纷画上休止符?前几年,每到3.15工商都会搞一些名优品牌物质交流大会,并进行现场打假。消费者碰到问题也会找消协投诉,消费者挣钱不容易,盼望替代其职能的机构继承消协好传统,无论线上线下,有温度、更亲民。
2024年03月06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晋中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新时代消费升级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只有更高效的维权效能,更深入的消费监督、更坚决大胆揭露、更有效的提示警示,才能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在此提醒消费者无论消费者选择何种形式的消费,都应注意保留相关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行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及时拨打12315消费维权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进行举报投诉。
晋中市民政局关于投诉举报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1〕37号)和我省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好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举报对象
凡在本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有下列违法违规收费情况的: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它乱收费行为。
二、举报内容
为便于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乱收费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内容要详细,一般应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的具体名称、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乱收费线索的,可向晋中市民政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乱收费举报电话:
晋中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0354-2638491
晋中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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