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省检察院“争优争先争效,评庭评案评选”活动部署,进一步提高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夯实刑事检察监督履职能力,切实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0月28日,福州市检察机关未检条线刑事案件听庭评议活动在晋安区顺利举办。
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吕春云,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任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巧平,以及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20余人,共同对晋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开展听庭评议。
该案涉案毒品为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精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美托咪酯,属涉新型毒品案件范畴,且被容留对象为未成年人,该案对扩大禁毒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群众识毒、防毒、禁毒意识具有较大警示意义。
晋安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娟、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刘秋妮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罪行,紧扣案件焦点设计讯问问题,层层递进、逻辑严谨、重点突出。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出示全案证据,详略得当、全面准确、效果明显。首次尝试申请涉案麻精药品的售卖者作为证人出庭,还原涉案麻精药品的售卖过程,助推庭审实质化,同时起到了对行业综合治理的警示教育作用。
法庭辨论环节,公诉人对辩护人不符合事实及法律的辩护意见进行答辩,并全程脱稿,发表了条理清晰、精炼有力的公诉意见,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当庭对其进行了法治教育,通过对被告人犯罪原因的分析,提醒听庭的父母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呼吁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司法的未成年人联动保护机制;提醒诊所、药店等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禁毒责任意识。
最后,公诉人当庭播放自制的禁毒宣传法治视频,告诫所有人,珍惜生命、远离毒品,防毒反毒、人人有责,庭审过程体现了法、理、情相融合,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观摩结束后,开展评议座谈交流,总结本次出庭公诉亮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流办案心得体会。评议人员对评议案件的精心选取、庭前的充分准备、文书制作的规范化、公诉人的庭审应变、证人出庭的首次尝试及禁毒宣传法治视频等均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从提高庭审指控、规范文书制作、询问出庭人员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任卉结合庭审情况,就进一步加强未检队伍出庭能力建设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坚持少年司法理念,始终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把原则落实到案件办理、法庭审理的方方面面。二要以评议互动的充分性促进出庭能力提升,将听庭和评议作为相互学习和促进的过程,作为公诉实践经验传播和继承的过程。三要持续苦练内功,锻造高素能未检队伍,认真学习出庭公诉相关规范性文件,学习和掌握、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流程和出庭本领,增强融合履职能力;要帮助新晋青年检察官提升出庭公诉水平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鼓励检察官助理跟庭学习,积累庭审经验,做好公诉人才梯队培养。
下一步,晋安区检察院将以听庭评议活动为契机,加强对检察官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履职、诉讼监督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升,促进检察官更好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文案:刘秋铌
编辑:黄绿咏
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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