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四川省平昌县市场监管局在“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开展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领域,有力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相关违法案件。11月5日,该局发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平昌县某鲜肉店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在2024年“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专项执法行动中,平昌县某鲜肉店经营的猪肝经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抽样检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平昌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处罚款行政处罚。

案例二、平昌县某火锅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在2024年“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专项执法行动中,平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平昌县某火锅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火锅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平昌县某诊所使用劣药案

在2024年“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专项执法行动中,平昌县市场监管局对平昌县某诊所使用的中药饮片款冬花进行了抽检,经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性状项目、杂质项目、含量测定项目均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的规定,为劣药。该诊所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平昌县市场监管局对该诊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处罚款行政处罚。

案例四、平昌县某医院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对需要定期检查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并记录案

在2024年“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专项执法行动中,平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平昌某医院进行检查,发现该医院CT室使用有医疗器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DR室使用有医疗器械“PLX9600B型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该医院不能提供上述设备2022—2024年的运行、维护、维修记录,我局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经对该医院复查发现,该医院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需要定期检查、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该医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平昌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医院作出处罚款行政处罚。

案例五、平昌县某电动车经营部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案

在2024年“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专项执法行动中,平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平昌县某电动车经营部检查发现,该经营部的7辆某品牌电动自行车外观与合格证所载外形简图不一致,且鞍座长度均大于350mm,不符合其合格证标明的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

案例六、平昌县某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在2024年“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专项执法行动中,平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平昌县餐饮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或摆放有反食品浪费标识。该火锅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刘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