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天祝县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暖气费上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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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从2024年10月份开始天祝锦*热力公司暖气费上涨,本人原来缴费按使用面积78平米收取,每年的缴费系数为2332.20元,从2024年10月1号开始缴费面积变为110.51平米,缴费的系数为3304.25元,上涨系数为972.05元上涨幅度达到42%,土地使用证公滩面积为31.36平米,供热公司按建筑面积收费仍然大于房本面积。

官方回复

天祝县委办公室

因天祝县现行居民供热价格是2008年制定的,居民住宅供热计费面积按使用面积计算,供热期为6.5个月,执行价格为每月每平米4.6元。由于集中供热费15年以来未作调整,期间煤炭价格逐年上涨、供热时间延长,以及供热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其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造成供热企业供热成本上涨,企业亏损,影响安全稳定供热。

2023年9月,天祝县首次召开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征求意见会,计划对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进行调整。2024年9月27日,天祝县召开了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听证会,通过了《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调整听证方案》,天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天祝县城镇集中供热计费面积的通知》(天政发〔2024〕79号)文件,居民供热计费面积由原来的使用面积计费调整为建筑面积计费,用热价格继续执行每月每平米4.6元,非居民按原标准执行(按建筑面积计费,用热价格每月每平米6元)。

经核查,您家原来的使用面积78㎡是按照该小区开发商向住建部门预报的使用面积计费,目前调整为110.51㎡的建筑面积进行计费,现您家每年的暖气费为3304.24元,比原来每年多缴972.05元。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