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双职工家庭增多、生活节奏加快,许多家庭难以兼顾工作与育儿。此外,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祖辈照料能力有限,也使得家庭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
为解决幼托资源不足、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均等化,政府积极出台政策支持社区托育机构的建设,以满足婴幼儿家庭多样化的育儿需求,同时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支持的公平化和高质量。
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日前发布了《社区托育机构建设与服务规范》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2024年11月正式实施,规定了社区托育机构的建设要求、服务内容、收费管理、质量评价。
据悉,《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的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蓉易托”)开展建设与服务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标准》对社区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如机构负责人、保育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包括食品从业人员、保安人员、社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所有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取得《成都市托幼园所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并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托育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经历,上岗后及时取得由成都市卫健委颁发的《托育机构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并宜定期参与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组织的管理人员相关培训;
保育人员应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宜定期参与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组织的技能提升培训;
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经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宜定期参与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组织的行业培训;
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宜定期参与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组织的行业培训;
保安人员应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或人社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岗位职责符合DB5101/T 12的规定。社区托育机构保安人员可与社区共用;
社工应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宜定期参与成都市托育服务行业协会组织的行业培训。
据悉,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标准并未专门对“社区托育机构”提出相关要求,本标准填补了社区托育机构相关标准的空白。《标准》发布实施,将进一步给成都市辖区内的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蓉易托”)主体提供场地建设与服务管理指导,对提升标准化意识和各主体高质量开展“蓉易托”服务具备积极意义。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赵子君 图片 市教育局提供 责任编辑 罗皓 编辑 于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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