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资料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厦门日报资料图。

上午,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厦门市老年助餐补助管理办法》进行解读。该办法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印发。

近年来,我市各区因地制宜探索老年助餐服务模式,为老年人就餐提供便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居家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但也存在供需不匹配、覆盖有空白、政策碎片化、持续发展难的问题。

市民政局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观点意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厦门市老年助餐补助管理办法》,创新“近邻+养老”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全市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

《管理办法》包含老年助餐服务单位和服务站点定义、补助申请条件、补助标准、发放方式、监督管理要求等18条内容。

《管理办法》明确对经济困难的户籍老年人用餐提供兜底保障,为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用餐提供适度补助,为所有老年人用餐提供便利服务。在此基础上,助餐服务站点可以同时向其他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资源统筹利用。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用餐补助采取‘免申即享’方式拨付。市结算平台通过各助餐服务单位配置的智能终端,采集汇总全市用餐人员相关信息;老年人就餐时,刷脸无感支付,就餐直接抵扣用餐补贴;区民政局定期通过市结算平台进行费用结算,直接予以拨付补助资金至助餐服务单位。”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

(厦门晚报记者 吴笛 通讯员 张继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