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99年10月19日晚,辽宁省沈阳市。张德敏和曹伦驾驶白色本田轿车,携带刚刚从银行提出的132万元现金,兴冲冲地返回张家。轿车拐进和平区一大院里,曹伦提着装有100万元现金的旅行包,进了一单元一楼左门,刚一开门,突然身后窜过一个人,持枪打伤曹伦,顺手将装钱的旅行包抢走。
在院外停好车的张德敏正从车后座取另外32万元时,发现有个人边掏枪边向自己逼近,他见势不妙,撒腿就往院外跑去。那人朝张德敏开了一枪,子弹打在地上,溅起一串火花。然后三名歹徒分乘两辆摩托车,一溜烟逃离现场。
这一切仅发生在短短几十秒之内!
和平大街发生重大持枪杀人抢劫案,被劫钱额巨大,引起社会各界密切关注。市政法委书记王洁纯、市公安局局长杨加林、副局长吴宗声、于凌舜以及刑警支队、和平区公安分局的领导同志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现场没有更多物证,公安人员在楼道和楼外发现“五四”式手枪弹壳、“五九”式手枪弹头各一枚。
三位局长暗暗吃惊:“3•8”案子又“打响”了?!
在沈阳,没几个人不知道“3•8”案件,公安人员尤为耳熟能详。提起“3•8”案件,许多人扼腕吞声,怒发冲冠,又有几许苦涩。我们姑且回溯到五年前,去领略曾经令众多警界英雄为之气短的“3•8”串案——
1995年9月10日,辽中县的田晓光、田明宏驾驶那辆挂着河南省临时牌照的红色桑塔纳轿车,来到皇姑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卖车。他们很顺利地达成交易,11点30分,他俩高高兴兴地拉着买主出去试车。但第二天早晨,人们发现那辆桑塔纳轿车停在机动车交易市场附近,田晓光、田明宏横尸车内。经勘查,二人遭枪击毙命,警方在车里找到三枚“五四”式手枪弹壳和五枚弹头。
1996年1月31日,在于洪区杨士乡金沙村东头又发生一起杀人案,出租车(辽A•03777)司机被枪杀。警方从现场发现“五四”式手枪弹头、弹壳各一枚。
1996年2月2日,两名歹徒开着微型客货车窜入和平区南五烟市开枪打伤业主,抢走现金200元。警方在现场找到“五四”式手枪弹头一枚,“五九”式手枪弹头三枚、弹壳三枚。后来人们在和平区发现歹徒丢弃的微型客货车(辽A•52461),司机被勒死在车中。
经技术部门鉴定,公安机关认定“9•10”、“1•31”、“2•2”三起案件系一伙歹徒所为。警方并案侦查,但作案现场留下可供甄别的其它线索极少,案情迟迟没有进展。
“2•2”案件硝烟还没散尽,一个月之后发生的另一起持枪抢劫杀人的恶性案件,无疑给警方办案雪上加霜。
1996年3月8日上午8点30分,位于铁西区兴工街的沈阳第一饲料厂两位出纳员和保卫干部刘明忠和司机王峻,驾驶一辆白色伏尔加轿车到工商银行北三支行提取现金20.7万元,于9点多钟回到厂里,刚将伏尔加停在厂办公楼前,随后又开进一辆红色拉达出租车,边走边掉头。出纳员提着钱袋下车,保卫干事韩国喜走出厂办公大楼接钱。就在这一刹那间,从出租车上下来两个人,头戴鸭舌帽,身着蓝大褂,捂着大口罩,开枪将韩国喜、王峻打死,刘明忠打伤,抢过钱袋,钻进出租车。还没等门卫反应过来,出租车已冲出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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