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姚赟
“我相信正义永远不会迟到!”河南新乡某塑业公司负责人孟辉(化名)激动地表示,他的企业终于免除了450万元担保责任,解决了征信受损和贷款受限的难题,“是检察机关给了企业第二次生命,给了我第二次创业的信心!”
11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跟随最高检“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采访团来到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某塑业公司,探访当地检察机关在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方面的实践。
据了解,该公司共有职工160多人,厂区占地面积33350平方米,总资产11650万多元,年销售产值近亿元,拥有国内先进的大型全自动拉丝、塑料编织生产线,是豫北地区规模较大、品质一流的塑料编织及软包装生产的龙头企业。
而在数年前,该公司却陷入了一场经营危机。2014年8月,孟辉的一位朋友找到他,称其所在的机械公司为购买一批零件需要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希望孟辉能为公司做担保。碍于朋友情面,孟辉答应了下来,“我想着他后面把钱还上了,就没什么问题。”
但情况并非如此。2015年10月,到了该还款的时候,孟辉朋友所在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濒临破产,450万元本金及利息无法归还银行。此时,该塑业公司被迫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这笔钱我没花过一分,但也得还。”孟辉解释,如果不偿还债务,公司将陷入诉讼被查封的危机。无奈之下,他只能先替机械公司偿还每月一万多元的利息。
与此同时,这笔担保所带来的公司征信受损、贷款受限等问题,也制约了公司的发展,“这一还就是十年,利息我都还了150多万。”孟辉说。
其间,也有朋友劝他“把企业卖了、倒闭了”,但他还想再撑一撑:“我把厂子关了,那些员工怎么办呢?他们都需要养家糊口。”
转机出现在2023年8月。当时,原阳县检察官梁丽媛到企业走访时,了解到了孟辉和公司的困境。经过调查发现,孟辉朋友所在公司涉嫌伪造购销合同向银行取得贷款,存在骗取贷款的嫌疑。
随后,孟辉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认为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的案件正在法院审理阶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目前无法立案。
检察机关了解到该情况后,调取了该案件的材料,并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调取证据,发现贷款企业伪造购销合同取得贷款,后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导致无力偿债的事实。
梁丽媛向记者介绍,骗取贷款罪目前以造成损失作为入罪条件,尽管担保企业资产被查封后足以偿还该笔贷款,但是担保企业是基于其合法的贷款基础提供担保,所以担保企业不应承担担保责任。检察机关认为,贷款企业负责人王某涉嫌骗取贷款罪,启动立案监督程序,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向审理贷款案件的法院送达立案决定书,法院作出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2024年5月29日,原阳县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对贷款企业负责人王某作出判决,并责令王某退赔银行损失。
压在孟辉身上10年的石头终于总算落地了,该塑业公司也恢复了征信,孟辉几度哽咽道:“相信在司法部门的保护下,我们的明天会更加光明。”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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