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为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与规范性,保障社区矫正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与社区安全。林州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则》,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以“小切口”为突破,让社区矫正对象充分感受到司法温度。
该院针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将当网红、赚取代言费作为日常收入来源,有经常性外出的迫切需求的情况,检察机关牵头协调、打破壁垒,为社区矫正人员打通参与体育比赛活动绿色通道。
该院社区矫正对象郝某,下肢瘫痪,入矫前曾坐轮椅参加马拉松比赛并赚取轮椅厂商代言费。入矫后因外出参加马拉松并非请假外出法定事由,遂未经审批私自于今年4月21日到安阳市参加“甲骨文杯”马拉松比赛,并以残疾人积极参赛的正面形象被自媒体传播。
发现这一情况后,林州市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听证,监督员一致认为在依法给与郝某周处分的同时,要准确理解社区矫正法精神,应当允许以此类活动为收入来源的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林州市院和社区矫正机构多次就该类请假审批事项进行沟通,从法律层面深入分析为该类人员搭建绿色通道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与社区矫正机构根据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制定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参加体育竞技比赛等活动的审批办法,真正做到为民司法、检护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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