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于民星

12月3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加强湿地保护法治化建设,助力美丽山东建设情况。

发布会上,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董瑞忠介绍,宣传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开展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明确将每年四月第三周为全省湿地保护宣传周。

(一)确定湿地保护宣传周有助于普及湿地保护知识。近几年“世界湿地日”前后,全省各地采取举办湿地集市、摄影比赛、征文活动等各种线上线下活动,宣传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有效提升了公众对湿地保护的重视程度‌。

(二)通过湿地保护宣传能够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保护湿地不仅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如果企业、学校、社会团体等都能参与到湿地生态保护的行动中来,就能够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湿地、维护湿地生态安全的强大合力。

(三)利用湿地保护宣传周能够促进湿地的创新与发展。宣传周不仅是普及知识的平台,也是技术交流和成果展示的舞台。相关专家、学者和企业可以通过宣传周活动,分享研究成果和技术动态,更有利于促进湿地生态保护技术进步,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水平。

所以说,在《条例》中明确设置湿地保护宣传周,是推进湿地保护深入人心,构建安全、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和湿地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意识、加强社会各方合作推动技术创新、营造全社会关心湿地、爱护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山东省将把“全省湿地保护宣传周”作为湿地保护重要宣传节点,进一步创新湿地宣传模式,着力提升湿地保护宣传效果。一是加强湿地公园科普宣教设施建设,依托省级以上湿地公园,逐步建立“硬件+软件”相结合的湿地科普宣教体系,让湿地公园真正成为公众了解湿地、关注湿地的主阵地。二是加强湿地文化建设。将湿地保护与梳理挖掘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等文化内涵结合起来,大力发扬湿地文化,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湿地文化品牌。三是大力开展湿地宣传教育。依托“湿地学校”“湿地课堂”等载体,组织开展“湿地科普进校园”“自然教育面对面”等活动,让湿地科普知识真正走进校园、走进家庭、走进大众,让公众了解湿地,亲近自然,让湿地保护的生态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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