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考核人员从4000人压减至300人,对基层仅考核四项重点行不行?
碧翰烽/文
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逐步进入到深层次问题,尤其是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规范与清理,究竟应该怎么减?怎么抓?还有不少值得完善、商榷的地方。
不过,不少地方和单位都在进行探索,一个总的思路和方向就是精简考核体系,能够“统”的考核项目尽量“统”起来,能够“精”的考核指标尽量“精”起来,能够“简”的考核方式尽量“简”起来。
比如,河南对考核事项合并精简:2018年有70多项考核,2019年就核减到26项,2024年只有11项。省级层面各类考核组数量已由统筹考核事项前的300多个,压减至现在的36个;人员从4000多人压减至300人左右。
应该说,这个力度是蛮大的,虽然也还有压减的空间,毕竟这是在省级层面,而且考核项目并不都会延伸到基层,有的应该只是在省级、市级层面考核。
但是,只要有考核,就会传导到基层,基层就会有压力,尤其是排名考核机制,更是让基层有压力,因为只要排名,怎么做都会有第一名和最后一名,所以有的考核就可能出现吹毛求疵甚至是高高在上。
据媒体日前报道,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徐刚觉得,“形式主义”病根在于,基层干部过分在意上级评价,而没有把公众满意度放在核心位置上。上级部门应该适度调高公众满意率在考核体系中的所占比重。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了居(村)组织“7+3”(群众评价占70%+街镇评价占30%)考核模式。
这应该是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因为基层工作的主要对象就是群众,主要工作就是为群众提供好服务,服务得究竟好不好?当然得由群众来评价。现在有些干部与群众距离越来越远,进不了门,说不了话,解决不了问题,以至于公信力在下降,导致矛盾隐患增多。
但是,有的满意度考核又可能走偏了,唯满意度而满意度,没有考虑具体实际情况。比如12345满意度测评,是不是完全尊重客观实际?恐怕基层也是颇有苦衷。面对一些可能的无理诉求或基层无法解决的诉求,又怎么做到群众满意呢?也可以说,由于有些满意度测评设计并不科学,也成了另一种上级的评价。
因此,满意度测评是必要的,但是要科学设计,真正测评得准确、客观,就能真正让基层工作走进群众、深入群众,建立起干群鱼水关系,让群众工作越来越顺手,基层基础必然得到夯实。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杨华也在媒体报道中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上级政府有必要精简绩效考核体系,紧抓城市建设、民生事业、信访维稳、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对于一般性的工作任务不纳入党委政府的综合考核,这样基层能够集中精力处理优先级靠前的事。
虽然说这四个重点尚有值得推敲、讨论的地方,但这是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基层工作应该聚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而不是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把抓,结果什么都抓不好。毕竟基层工作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职权都是有限的,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精力、能力去对应上级如此之多的条条部门。
在过去有一段时间,基层工作有三个方面的重点:一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个是计划生育;一个是税费提留收缴。虽然工作压力相当之大,甚至一度称为天下最难事,但是基层工作的聚焦就在这三个重点上,还是有抓手,有目标,只要完成了任务,守住了底线,就没有那么多的其它事情了,即使有,也没有什么迎接督查检查考核的压力,其它部门也不会去轻易打扰基层,各干各的事,各守各的道。
这里面实际上也说明了基层组织的两个功能运行:一个是协助完成政府重点事项;再有一个就是自治功能,完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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