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惨案: 富翁被当街砍死
2005年4月29日晚, 一桩血案震惊社会各界。亿万富翁周锦新在包头市昆区锡华附近的唐人街酒吧门口被人残忍砍死。案件发生后, 在包头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一时间社会上议论纷纷。警方随即成立了“4.29”专案组, 对周锦新被害案展开了调查。自治区、包头市等有关领导对此案都作出批示, 要求警方全力尽快侦破该案。
因为被害者的身份特殊, 周锦新一案一直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周锦新是从江苏省无锡市来包做生意发迹的成功人士, 拥有上亿元资产, 被害前是包头市金基伟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当地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此案的发生给警方增添了很大的压力。
侦破工作一开始,专案组就怀疑这是一场仇杀,因为周锦新在包头市以及内蒙古的不少地方,开办有多家公司,主要经营煤矿开采业务。近年来,煤炭行业不断增长的利润,为他带来了大量的财富,而在商场上的成功很可能为他的竞争者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尸体检验的结论更加深了警方的怀疑。
于是,专案组围绕受害人的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发现周锦新在经商中与3家公司产生了矛盾:一是巴彦淖尔市某公司,想强行包揽周锦新在蒙古国一家煤矿的运输生意,被周拒绝;二是河北某建筑公司在承包建设周锦新的乌海焦化厂时,因工程质量问题,周拒付部分工程费;三是包头市中税华通科技有限公司与周锦新在鄂尔多斯市棋盘井煤矿的买卖关系上发生了矛盾。经过调查认为,前两个公司虽然有作案动机,但没有作案时间,所以警方把侦查重点放在了中税华通公司上。
就在警方把重点放在中税华通公司上时,这时,死者家人为警方送来了一份资料,这是一份死者在八年前与人签署过的矿山开发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周锦新与另外三个合伙人合作开发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一处煤矿,周锦新是煤矿最大的股东,而第二大股东叫林平和赵伟峰。不过,当警方找到赵伟峰了解情况时,他却矢口否认与周锦新认识,更没有签过这份合同。赵伟峰为什么要撒谎,警方的怀疑增加了。警方通过外围调查,认为赵伟峰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专案组全体民警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2005年6月7日下午17时,“4.29”血案犯罪嫌疑人曾昭明、张光远、刘云国、饶海军在湖南常德被警方抓获。同一时间,另两名犯罪嫌疑人赵伟峰、刘小兵在包头被抓获。6月22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丛森也被警方抓获。至此,“4.29”血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均落入法网。经审讯,赵伟峰和曾昭明、张光远、刘云国、饶海军、刘小兵、丛森等犯罪嫌疑人对杀害周锦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真相:雇凶杀人独吞煤田
随着犯罪嫌疑人的一个个落网,案件渐渐真相大白于天下。到底是什么人残忍地杀害周锦新?他们为什么要置其于死地?经过警方审讯,原来这是一起雇凶杀人案。凶案的幕后元凶竟也是一个“亿万富翁”,他为独吞卖煤田的巨额财富,雇凶谋杀了另一个“亿万富翁”。
事情是这样的,2003年初,包头市金基伟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周锦新拿到了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的一块面积12平方公里、探明储量1.2亿吨的煤田。考虑到首期投资额高达8000万元,且办理采矿证件又有很大难度,周锦新便找到了关系颇广的香港籍温州人林平进行合作,由金基伟业出资271.02万元,以林平控制的中税华通公司的名义申请办理了棋盘井煤田的采矿权证。
2005年初,正赶上神华集团开始收购内蒙古部分地区的煤炭资源,周锦新等人的棋盘井煤田也被列入收购范围。经过几次谈判,双方议定每吨煤炭储量给价2.45元,按照已探明储量,只要卖掉煤田开采手续,即可得到近3亿元现金。因为只要卖掉煤田,即可得到巨额收益,周锦新想把煤田连同他拥有的乌海市焦化厂捆绑在一起卖掉,为此多次找林平,但林平却躲着不见。其实林平在帮助周锦新办理棋盘井煤田的采矿证时,就准备侵吞这块煤田的所有权,但周锦新拿着煤田采矿证坚决不出手。
双方矛盾由此而生。
在这种情况下,林平等人决定“教训教训”周。于是,林平出资10.8万元“劳务费”,授意其司机兼保镖赵伟峰负责办理。赵伟峰立即按照林平的授意找到湖南省常德市同乡刘小兵,刘小兵打电话从常德市调了4名杀手,赵伟峰也从深圳市调来1名杀手。决定事成之后,每人给他们5000元,并在城市安排工作。于是,罪恶就这样酝酿产生了,曾昭明在刘小兵的指挥下开始实施“教训”计划,他们多次关起门来商量行动方案,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结局进行了模拟实验。按照赵伟峰最初的计划,他要求这帮人只能砍掉周锦新的一条腿,不能伤其性命。因为周锦新在包头是重量级的人物,一旦出了命案,警方绝不会放过。于是,他们分头行动,开始跟踪周锦新,企图摸清他的出行规律后伺机下手。
2005年3月,刘小兵等人开始实施跟踪周锦新手段,由丛森负责盯周锦新的车,由曾昭明负责认人盯人,由饶海军、刘云国、张光远、金保杰负责砍人,曾昭明并且购买了砍人用的菜刀。4月29日傍晚,刘小兵等人跟踪周锦新到唐人街酒吧。在21时40分许,乘周从酒吧出来在门口打电话之机时,由曾昭明上前确认是周的情况下,由曾现场指挥,饶海军冲上前去用菜刀猛砍周的左腿,在周倒地时,刘云国、张光远、金保杰3人又一拥而上,在周锦新背部、腰部猛砍数刀后逃离现场。周锦新被送医院半个小时后因大量失血而死去。除掉周锦新后,赵伟峰分3次将10.8万元雇凶杀人费付给刘小兵,4名直接动手的杀人凶手领到赏钱后随即于次日逃往湖南家乡躲藏。
林平等人除掉了周锦新后,开始将棋盘井煤田的股权隐蔽地转让。为了掩人耳目,林平及其同伙并没有直接出卖棋盘井煤田,而是将中税华通的股权以间接的方式转让他人,棋盘井煤田近3亿元的资产归属于新股东名下。
三、警示:欲壑难填滋生罪恶
2006年3月15日,周锦新被害一案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受害人周锦新的妻子以原告的身份出席了当天庭审,并向法庭提起了100万元的民事赔偿和连带赔偿责任。
在当日的庭审中,包头市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赵伟峰等7人提出指控。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赵伟锋、饶海军、刘云国、张光远、刘小兵、曾昭明、丛森目无国法,精心组织,持刀砍死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刘云国刑满释放不满5年又犯新罪,应从重处罚。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在该案将要宣判之际,我们有必要对此案进行一系列分析和思考。
思考之一:为什么直接实施犯罪的饶海军等人,为什么仅因区区五千元就能把屠刀杀向一个素不相识也与其无任何恩怨的人,他们哪来的这么大的胆子,为什么如此泯灭人性?从检察机关的起诉状中看到,饶海军等人有共同的特征,他们都普遍学历偏低,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没有正式工作,且他们都是同乡,有的还有犯罪前科。从公安机关的侦察中可以看出,这已经是明显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杀人犯罪团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职业杀手”。区区五千元,就能去要别人的一条命,他们的社会危害何其大矣。因此,通过此案,全社会要对这类为钱财杀人犯罪的不法分子坚决加大打击力度,也不让其形成气候,决不让其再危害社会。
思考之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中国人的古训。但是,很多人今天却背离了这一准则。此案看出,经济利益的纷争或者说是不正当竞争是发生悲剧的最根本的原因。近年来,煤炭行业不断增长的利润,在为周锦新带来大量财富的同时,也可能为他的竞争者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在死者周锦新和凶案的策划者林平、赵伟峰之间的恩恩怨怨,均源于利益的纷争。根据赵伟峰的交代,雇凶伤人的动机,源于林平和周锦新之间在合作开发煤矿过程中的权力之争,作为第二大股东,林平、赵伟峰想取得矿山经营中更多的发言权,但作为最大股东的周锦新并不相让,矛盾越积越深,合作伙伴变成了势不两立的对手,赵伟峰产生了雇佣打手教训一下周锦新的念头,但这样的恶念并未给他带来一路坦途。相反,却让这名33岁的年轻人最终断送了自己的人生。
一位社会人士评价说,林平他们本来已属成功人士,金钱对他们来说这一辈子已经够花了。对金钱的攫取,本应通过合法的正常竞争的渠道,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而采取了极端的手法,以暴力的方式进行,这为文明社会所不容,为法律社会所不容。市场经济社会,本质是法治经济,一切经营活动都应当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为我们所不齿。
思考之三:贪欲当遏。欲望人人有,但欲望不应超出一定的限度和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幕后元凶们之所以敢于这样铤而走险,主要还是他们的贪欲过度。“上帝让你灭亡,就先让你疯狂”,这几乎是所有对金钱表现出无限膨胀占有者的死穴。其实,不仅人人都有对金钱的欲望,而且正当的、合法的欲望还是人们干好工作、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动力,但如果这种欲望变为无尽的贪欲,甚至“疯狂”,那离”灭亡”也就不远了。因此,遏制贪欲,使之不越雷池一步,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是一个必须面对的人生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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